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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登山好手慕迪的家属对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关于慕迪的宗教身份判决一事,吉隆坡高庭将在明日作出裁决。

法官莫哈末拉勿夫指出,基于这是一宗大案,双方也提出冗长的供词,因此他需要深入研究来此案,并将在明日上午10时作出裁决。

慕迪的家属是向高庭申请,宣判回教高庭的判决不合法。

宗教局:自愿皈依回教

慕迪是在12月20日逝世,其遗体也引发家属及宗教局的争夺战。宗教局指慕迪已经在3月8日自愿皈依回教。

曾经征服珠穆朗玛峰的慕迪(36岁)曾是一名军人,他是在1998年在马六甲双溪乌当军营参加摔跤特训时,伤及脑部,以致下半身瘫痪,必须借助轮椅代步。慕迪是在11月11日不慎从轮椅摔下,陷入昏迷及最终逝世。

根据较早前的报道,联邦直辖区宗教局总监仄末仄阿里表示,由于慕迪已经皈依回教及改名莫哈末阿都拉,因此该局决定以回教形式安葬其遗体。

仄末仄阿里说,慕迪是于2004年4月23日在数名军人见证下皈依回教,并且在3月8日重新向宗教局登记及获得正式的证件。

遗孀:禁止宗教局领遗体

因此,慕迪遗孀卡丽阿玛(30岁)申请禁令,禁止宗教局通过任何方式从吉隆坡中央医院领取慕迪的遗体。

卡丽阿玛也申请暂时禁令,禁止宗教局总监在法庭作出最终判决之前,不可领取慕迪的遗体。

她也申请法庭裁决她是慕迪生前的合法妻子、生前是一名兴都教徒,并且在死前并没有皈依回教。

她也要求法庭裁决一切慕迪皈依回教的证件都是非法及无效的。

律师:没有证据死者皈依回教

在今日的聆审中,卡丽阿玛的代表律师马诺哈兰陈词时表示,联邦直辖区宗教理事会无法提出确凿的证据,来证实慕迪如该理事会所指称的已经皈依回教。

“理事会未曾向法庭出示信件,证明死者是一名回教徒。”

他也质疑该理事会秘书仄末仄阿里提出的宣誓书,因为后者不配这么做。

“他是谁?他是否对慕迪有足够的认识?他不配因为他对这案件没有充分的认识。”

他也质问该宗教理事会,当慕迪于12月11日陷入昏迷时,有关理事会的踪影何在及是由谁为死者进行清洗的工作?

他表示,慕迪直到12月20日临死前都是一名兴都教徒,同时也要依据兴都教的仪式进行葬礼。

马诺哈兰表示,据死者遗孀所知,从来没有得到任何宣布关于慕迪已经皈依回教。

宗教理事会无权申请

他也指出,宗教理事会并没有权利提出有关申请,因为只有个人可以这么做。

“联邦直辖区宗教理事会并非'个人',因此他们没有资格申请。他们为什么要这具遗体?他们是谁?慕迪是最亲近的继承人的财产。”

马诺哈兰表示,该理事会只是出示一封回教法庭的谕令,因此他询问,一名回教徒是否可以追讨另一名回教徒的遗体?

他说,至今并没有任何文件证明慕迪正确皈依回教的日期,以及是否遵循回教法令第85至95条文。

他表示,慕迪在最近的大宝森节更是坐着轮椅,由自愿警卫队抬着参与黑风洞的膜拜仪式及游行至斯里苏巴马廉庙。

他指出,慕迪在早前的屠妖节中也饮酒及食用猪肉。

“如果慕迪真的是皈依回教,那这是否在不应该的促使下所发生的?因为他已经失去了能力。”

他说,这是因为慕迪已经失忆,并于去年无法记得路线而不能从斯里兰拜花园找到路回去。

他也表示,第三电视在10月31日也和慕迪家人进行特别专访,关于死者对迎接屠妖节的准备功夫。

他认为,理事会必须说服法庭,既死者已经真正皈依回教以及拒绝出示慕迪皈依回教证件。

护律师:这是回教法庭的权限

另一方面,联邦直辖区宗教理事会律师法克鲁阿兹曼认为,高庭不应聆审这起案件,因为回教法庭有权裁决皈依及退出回教的事宜。

“联邦直辖区宗教理事会的权限是根据回教法令第4、5及7条文。”

他表示,回教法庭的判决是不能受到质疑的,因为这是有关法庭的权限。

他表示,一名国防部军官苏克里耶也早在2004年10月11日通知死者遗孀,既慕迪已经皈依回教,以及若慕迪逝世的话,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将会处理起葬礼。

法官则斥责辩护律师,因为后者无法提出书面证据证明慕迪是一名回教徒。

然而,法克鲁阿兹曼却回复说,回教法庭已经裁决慕迪是一名回教徒,因此他(慕迪)并非回教徒的问题已经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