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长蔡细历医生警告我国茶粉业者,不要在所生产的茶粉中掺入食品染色素,包括获批准染色素。

蔡细历指出,在1985年食品条例下,在茶粉中加入染色料是一种犯法的行为。

他是在文告中说,“在食品中加入染色剂,就算是获批准的染色剂,都是犯法的行为,一旦罪名成立,将会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蔡细历披露,公众人士应该享用天然茶叶所制成的茶,就好象1985年食品条例中所列明的。

“到了2006年,我希望马来西亚的消费者不会再喝到加了染色素的茶。”

消费者可投报

他指出,马来西亚茶叶组织也在提呈给卫生部的备忘录中表达同样的意愿,还揭露已经有越来越多来自一部分的茶粉制造商在茶粉中掺入染色素。

蔡细历警告,在茶粉中掺入染色素是一项犯法的行为,执法单位有权力通过1983年食品法令对涉及的人士采取严厉的对付行动。

他也提醒消费者要加倍小心,若怀疑茶水已经掺入染色素,就要向州卫生局、县卫生机构或地方执法单位属下的卫生单位作出投报。

他说,消费者也可以把怀疑已掺入染色素的茶粉放进一杯盛着室温清水的透明杯中,自行试验有关的茶粉是否含有染色素。

如果有关的茶粉含有染色素,杯中的清水就会变色,因为事实上茶粉只有在加入热水后,才会出现茶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