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今早因为窜改报告案被控,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质疑,检方是否在控状中“U转”,而不再指控纳吉“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

“最初,这一切是关乎窜改。如果你窜改一份稽查报告,这意味它已经是最终版。但这其实仍然是报告的草案。”

沙菲宜今天在吉隆坡地庭大厅向记者表示,从纳吉面对控罪看来,此案不再跟“窜改”有关。

“检方坦言不再关乎窜改。控罪是针对他(纳吉)指示(修订)草案的特定事项,而有关草案其实仍未定案。”

此外,他指出,前总稽查司安比林(Ambrin Buang)其实曾说明,无人指示安比林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动手脚。

不满索取高额保释金

另一方面,沙菲宜叫屈说,检控团队要求其当事人缴付高达100万令吉的保释金,明显不公平,带有偏见。

“他们要求阿鲁甘达付50万令吉的保释金,然后却到隔壁要求纳吉给100万令吉。”

“既然纳吉已经(为之前的案件总共)支付了550万令吉……这是歧视,且残酷。

纳吉及阿鲁甘达今早在吉隆坡地庭的不同法庭审讯室被控。惟两人皆否认有罪,并获准保释外出候审。

在反贪会法令下被控

根据控状,纳吉被指受贿,在2016年2月22日至26日之间,于布城首相署滥用首相职权,下令窜改总稽查司署的一马公司稽查报告,以掩饰一马公司的纪律、民事或刑事罪。

纳吉是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根据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一旦罪成,纳吉将面对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受贿款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本案承审法官是地庭的阿祖拉(Azura Alwi),而控方则由总检察署外聘的检控官哥巴斯里南领导。

另外,阿鲁甘达被控与纳吉共谋,在2016年2月22日至26日之间,于布城首相署窜改一马公司报告。

阿鲁甘达是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8(1)(C)下被控,并跟同一法令的第23(1)及第24(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他同样将面对坐牢最高20年,或罚款最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