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非法逮捕案:玛丽亚与警方庭外和解
3年前的净选盟5.0集会前夕,警方援引国安法逮捕时任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后者较后兴讼起诉警方索偿。如今,本案将以双方庭外和解落幕。
玛丽亚陈代表律师拉蒂花(Latheefa Koya)和高级联邦律师卡玛尔斯(Kamal Azira Hassan)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告知承审法官聂哈斯玛(Nik Hasmat Nik Mohamed)这次的和解决定。
3年前的净选盟5.0集会前夕,警方援引国安法逮捕时任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后者较后兴讼起诉警方索偿。如今,本案将以双方庭外和解落幕。
玛丽亚陈代表律师拉蒂花(Latheefa Koya)和高级联邦律师卡玛尔斯(Kamal Azira Hassan)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告知承审法官聂哈斯玛(Nik Hasmat Nik Mohamed)这次的和解决定。
聂哈斯玛择定2月18日执行案件管理。
卡玛尔斯也是总检察署底下民事司的侵权与法定职责单位的主任。
去年8月6日,玛丽亚陈入禀法庭,起诉警方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非法逮捕和监禁她。
她将总警长、内政部长和政府列为答辩人。
根据诉状,2016年11月18日,净选盟5.0集会前夕,警方援引国安法在八打灵再也逮捕玛丽亚陈,并扣留她长达10天。
隔日,助理警监旺艾迪(Wan Aedil Wan Abdullah)援引国安法扣留玛丽亚陈,并在《刑事法典》第124C条文下的破坏国会民主罪名调查她。
11月22日,玛丽亚陈的长子阿祖敏(Azumin Yunus)报警抗议,母亲受到不人道迫害,而玛丽亚陈也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而她也在11月28日,即聆审前夕获释。
逮捕为阻吓人民上街
玛丽亚表示,警方扣留她是为了恐吓人民,阻止他们出席净选盟5.0集会,因此警方这次的逮捕不具正当理由。
她指控,尽管本身患有高血压,却遭到不人道的单独囚禁,而且牢房中没有枕头或床褥。
因此,她要求警方提供普通赔偿、惩罚赔偿和加重赔偿。
警方称提供充足医疗
《马来邮报》当时报道,政府辩称,警方是在接获一名为旺阿末(Wan Ahmad Zakiman Wan Ismail)的人投报后,才展开这次的逮捕和调查。
报道刊出后,警方又接获多项举报。不过,警方否认有关扣留违法,并解释他们是根据刑事法典第124C条文展开合理调查。
警方也称,调查期间,警方已向玛丽亚陈阐明她的权利,而且也在扣留期间提供充足的医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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