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动党直落拿督州议员罗志兴因涉嫌诈领州政府的3万3380万令吉拨款,而于今日被提控上沙亚南地庭。

根据控状,41岁的罗志兴被控,捏造两项不存在的选区活动来诈领拨款,而抵触了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

第一项活动是2015年的中秋晚会,第二项则是同年的教师节庆典。虽然,他分别针对这两项活动申请2万令吉和1万3380令吉的拨款,但最终均没举行。

不过,他不认罪而要求审讯。

罗志兴也是前行动党社青团署理总团长,但如今已被行动党开除党籍。

以4万令吉保释候审

地庭法官莫沙比(Mohd Sabri Ismail)最终允许,被告以4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同时必须交出护照。

此外,法庭也择定,2月25日展开预审程序。

罗志兴的代表律师为黄克毕(Keppy Wong,译音),检控团队则由莫哈末苏菲恩(Mohamad Suffian Ja'afar)率领。

行动党纪律委员会于2016年3月接获投报,指罗志兴滥用州选区基金。它接踵于5月14日聆讯此案,并确认罗志兴“严重渎职”,议决终止其党籍,即时生效。

雪州行动党之后也向反贪会投报,要求彻查罗志兴滥用州选区基金事件。

虽然罗志兴提出上诉,但最终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