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仲裁庭意义重大,净选盟指带来警醒作用
选委会仲裁庭今日开庭,由于选委会前6成员均已辞职,导致今日开庭并无真正诉讼;但净选盟还是认为,此仲裁庭开庭设立了榜样,也警醒所有政府官员一旦犯错,将被追究责任。
净选盟今天发表文告,指这是马来西亚及英联邦国家史上,第一次把选委会成员带上仲裁庭。
选委会仲裁庭今日开庭,由于选委会前6成员均已辞职,导致今日开庭并无真正诉讼;但净选盟还是认为,此仲裁庭开庭设立了榜样,也警醒所有政府官员一旦犯错,将被追究责任。
净选盟今天发表文告,指这是马来西亚及英联邦国家史上,第一次把选委会成员带上仲裁庭。
虽然仲裁庭的诉讼最终只是法律形式,但净选盟表示,仲裁庭的成立以及今日的诉讼程序,将记录一重要的意义,即为未来的选委会成员以及所有的公务员带来警醒,一旦犯错将被追究责任。
“这意味着,马来西亚人将不会再容忍通过不择手段来赢取选举的做法。”
“这也应成为纠正选举制度缺陷的起点,特别是在委任选委会成员上,确保完全独立与有能力的人被委任为选委会成员。”
净选盟也直呼,“我们庆祝仲裁庭(开庭)为人民的胜利!”
仅剩法律形式意义
仲裁庭今早在巴生法庭召开,由5名已退休的前联邦法院法官组成,包括了担任主席的沈立强、查丽哈(Zaleha Zahari)、苏里亚迪哈林(Suriyadi Halim Omar)、陈国华和巴拉萨(Prasad Sandosham Abraham)。
答辩人是6名前选委会成员,即时任选委会副主席奥曼(Othman Mahmood)、委员尤索曼苏(Md Yusop Mansor)、阿都阿兹(Abdul Aziz Khalidin)、苏莱曼(Sulaiman Narawi)、巴拉辛甘(K Bala Singam)及廖宗昌(译音,Leo Chong Cheong)。
仲裁庭的目的是要调查6人在第14届大选所涉及的不当行为,进而移除6人的职位。
仲裁庭主席沈立强指出,既然6名答辩人已辞职,是否仍有必要继续聆讯,并认为仲裁庭如今仅剩下突具法律形式的“学术性意义”。
最终,仲裁庭并未念出6人的罪名,而法庭预计将择日宣布决定。
侵害海外选民权益
另一方面,行动党明吉摩州议员周忠信今天发表文告,呼吁仲裁庭调查选委会在过去两届大选的“海外邮寄选民”的新政策是否侵害了海外马来西亚选民的权益。
周忠信也是创办上海净选盟的前协调员,于去年3月加入行动党并于柔佛上阵成为州议员。
周忠信指出,2013年大选前,选举委员会忽然匆匆推出“海外邮寄选民”的新政策。由于新政策有严重缺陷,许多公民社会团体呼吁海外选民不要采纳该邮件方式而回国投票。
周忠信指出,2013年大选前发生多项不寻常事件而引起大马媒体的关注,譬如上海领事馆拒绝登记普通选民的要求、长期居住上海的当地多名选民在没有申请、没有同意和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选委会的公函通知,被列为“Pemilih Tak Hadir”(海外邮寄选民)而实质上失去了回国的投票权。
该举措反而可能导致选民失去投票权,因为一旦被列入“海外邮寄选民”,即使已经归国定居,也不能在马来西亚的投票站领取选票。
2013年的大选,许多海外使馆的投票完全没有监督,选票也可能在存储、运输过程中轻易被调换。
他称,国内执行的选票标准出票、计票程序,在海外投票站完全不存在,部分使馆不允许监票员在场,而选票缺乏监管就被送回马来西亚选委会总部,因此可能造成选票曝露在被调换的巨大风险中。
有意识地妨害投票
周忠信指出,在马来西亚投票站被禁止的事项,如选票带出投票站,在2013、2018年的海外邮寄选民政策下却被允许:可以在使馆领票后带出投票站并在划投后才归还给使馆,也可以自行快递或托人安排把其选票交给其选区的选举官。这样的做法等于将选票曝露在巨大的买票风险之下。
2018年大选,选委会更改政策,不让驻外使馆协助统一回收选票并寄回马来西亚,而是要选民个别寄回马来西亚;由于竞选期短,许多选民来不及将选票寄回国,有者更是很晚才收到选委会寄出的选票。
周忠信呼吁仲裁庭调查这样的做法是否属于有意识的妨害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