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达因还是要哈林归还3千250万令吉?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今日提出疑问,在美特拉美丑闻中究竟是哈林沙阿应归还3千250万令吉给财政部,或是政府应起诉前财政部长达因错误发放3千250万令吉?
他表示,自从法官哥巴斯里南在上诉庭判决中指哈林沙阿及安努亚奥斯曼涉及亏空蕉赖收费站公司3千250万令吉,已有15年历史的7亿5千600万令吉美特拉美丑闻再度曝光。
林吉祥在文告中说,Syarikat Teratai KG有限公司(一间家族公司,现改称为美特拉美机构)当时的董事弗兹雅阿都卡林的兄弟,即公司工程顾问莫哈末法兹阿都卡林(主要是协助打理STKG的业务到1990年为止)致函给星报,针对哈林较早时发表的声明作出澄清以正视听。
哈林的声明不完整
莫哈末法兹坚称,“绝无理由以公款3千250万令吉支持美特拉美或Metro Juara,它们是由哈林沙阿控制以作私人投资的公司”,哈林在声明中没有举出工程部在志期1992年2月13日的信件完整内容,该信中相关的部份,即提到付款3250万令吉的条件没列出。
有关的该段文字如下:
“无论如何,有关付款只将在阁下获得各贷款人书面同意阁下撤消原有特许合约,以及一切在1992年3月31日或之前在此合约下的一切权利与索赔下作出。”
莫哈末法兹说,“当细读此信时,可以看出哈林在声明中提到的美特拉美1992财政年已稽查帐目注解并不正确。该项注解是有关截至1992年3月31日止的美特拉美帐目,它指出:'大马政府同意(通过志期1992年2月13日信件)及已支付3千250万令吉给该特许公司,条件是该特许公司付出红利给公司股东。'在工程部志期1992年2月13日的信件中找不到这一点。”
林吉祥表示,在不涉及双造在联邦法院的上诉诉讼之下,基于公众利益,一项问题必须提出,那就是财政部付出该3千250万令吉是否是对的?
“如果不对,哈林沙阿应否归还3千250万令吉给财政部,或者政府应否起诉当时的财政部长达因错误发放3千250万令吉?财政部长阿都拉应针对3千250万令吉公款落入哈林及安努亚两个私人口袋中的反常与极为不当现象,公开表明政府的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