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回我的自由!”
皈依回教少妇无法脱离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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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依",脱离难。一名华"离婚'妇正因为10年前为了嫁给穆斯林伴侣而皈依回教,但在4年前双方离异后,为了欲脱离回教而烦恼不已。
这名黄"女子是在10年前因为欲与穆斯林伴侣共"连理,从原本的佛教信仰"信回教,以便能够举行正式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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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依易,脱离难。一名华裔离婚少妇正因为10年前为了嫁给穆斯林伴侣而皈依回教,但在4年前双方离异后,为了欲脱离回教而烦恼不已。
这名黄姓女子是在10年前因为欲与穆斯林伴侣共结连理,从原本的佛教信仰改信回教,以便能够举行正式的婚礼。
他们婚后拥有数名子女,但双方却在4年前决定离婚,而黄小姐的烦恼也在这时候开始。
回教法庭决定不将孩子的监护权判予她,因为她的家庭中没有其他的穆斯林成员。她只能够每月探访孩子一次,而且必须事先获得其前夫的同意。
“我身为母亲的权利已经被否决了......我只是想要回我的自由。”
黄小姐昨日是在行动党非政府组织局主任刘天球的安排下,举行新闻发布会向记者透露此事。
这名年约30岁的黄小姐在离婚之后曾多方设法想改信原本的佛教,但都触礁。她曾多番寻求其宗教师、雪州宗教局及马来西亚穆斯林福利组织(Perkim)的协助,但都遭到推搪及徒劳无功。
从来没有成功的案件
“我甚至寻求我的回教律师协助,但他表示从来没有寻求脱离回教成功的案件。”
在回教法律下,叛教者可被判死刑,但是在我国的放弃回教信仰者经常都被判监禁及由宗教局给予辅导。
黄小姐也承认嫁错郎是她的错误,并且后悔皈依回教,因为她之前不了解它所带来的后果。
她泣不成声的哭诉,“我做错了。难道没有其它挽回局面的方法吗?如果我知道皈依回教后,在今天对我所带来的影响,我就不会皈依了”。
应拥有宗教自由权利
不过她表示,她并非反对回教,而是相信宗教信仰是个人的事务,因此应该拥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目前她拒绝如政府所要求般的更新其身份证,因为她不像身份证上列明她的宗教信仰。不过,她目前的身份证则印有其穆斯林名字。
当询及是否目前的宗教课题争议使她站出来分享其经验时,她说,“我只是名字上的穆斯林,这有什么用?当我去世后,宗教局将会争夺我的尸体......我可以想象慕迪家人的感受”。
基于她目前的状况,黄小姐表示,如果她想要再婚的话,她未来的丈夫就必须是一名穆斯林或选择皈依回教。
“但是我曾经有过这些经验,你觉得我会让别人重蹈我的经验吗?”
刘天球表示,黄小姐选择站出来分享其经验目的是要鼓励其他拥有类似经验,或成功脱离本身的宗教者也站出来。
他指出,行动党将会继续带出这类案件,以便让公众醒觉及施压来修改现有的法律,以便这种问题不会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