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最新入禀的充公诉状揭露,共有7350万美元流入一马公司案三名同谋的口袋。

这轮汇款,过去从未曝光。

美国司法部宣称,这笔巨款源自2013年“Tanore阶段”期间,一马公司发行总值30亿美元的债券。

根据诉状,收取巨款的三人分别是:

1)卡迪(Khadem Al Qubaisi),阿布扎比主权基金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前董事经理

2)莫哈末巴达维(Mohamed Badawy Al Husseiny),IPIC子公司阿尔巴(Aabar Investment PJS)的前执行长

3)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一马公司的前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

美国司法部在2017年充公诉状中指出,共值4亿1475万美元的2013年债券,通过一家位于库拉索(Curacao)岛屿的投资基金公司所Enterprise Emerging Market Funds转移。

由陈金隆公司分拆赃款

而美国司法部周五入禀的最新充公诉状,则揭露进一步的汇款去向。

这笔巨款的2亿5000万美元最终迂回地流入Tanore金融机构的账户内,其账户的持有人是刘特佐的生意伙伴陈金隆。

接着,Tanore金融机构再把1亿7130万美元,转至SRC国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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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国际公司原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如今已转成由财政部直接拥有。

“二号沙地同谋”转给3人

根据美国司法部的最新充公诉状,2013年4月5日,共有1亿美元的资金转至沙地阿拉伯利雅得(Riyad)银行的账户,其账户是由“二号沙地同谋”所持有。

随后,“二号沙地同伙”再将巨款分别转给卢爱璇(1000万美元)、卡迪(2400万美元),以及莫哈末巴达维前妻苏阿德(Suaad al-Attas,3950万美元)。

据称,这三笔资金是在2013年4月底至5月初期间汇出。

苏阿德较后又把3950万美元,分批转给数个她本人或莫哈末巴达维所持有的账户。

莫哈末巴达维接着在2015年于美国纽约购买豪华房产“大洋洲57号”(Oceana 57),并在2018年以540万美元的价格售出。

卢爱璇310万美元置产

诉状也指出,2014年1月,卢爱璇花费310万美元在纽约购买一个房产。

根据美国司法部,这个房产是由红山全球公司(Red Mountain Global Ltd)所拥有,但该公司买下时乃是为了卢爱璇的个人利益。

美国司法部在最新入禀的诉讼,正是要申请充公卢爱璇通过红山公司所持有的房产,以及莫哈末巴达维转售“大洋洲57号”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