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底拟妥评议会草案,媒改组织冀推媒体自主
政府早前表明放眼今年内设媒体评议会,而参与筹备的非政府组织称,预料将在今年四月底拟妥媒体评议会草案。
大马媒体评议会全国咨询会议今天在吉隆坡圆满结束。联办单位独立新闻中心总监索尼雅(Sonia Randhawa)召开记者会表示,对本次会议成果感到满意,会议达成协议设立筹备委员会,以草拟媒体评议会草案。
政府早前表明放眼今年内设媒体评议会,而参与筹备的非政府组织称,预料将在今年四月底拟妥媒体评议会草案。
大马媒体评议会全国咨询会议今天在吉隆坡圆满结束。联办单位独立新闻中心总监索尼雅(Sonia Randhawa)召开记者会表示,对本次会议成果感到满意,会议达成协议设立筹备委员会,以草拟媒体评议会草案。
“筹备委员会主要由几个记者协会组成,包括其他团体代表。同时,公民组织和学术界各有一名代表。”
“此外,我们也会邀请编辑和(媒体)业者加入委员会。他们另外提出了一份草案,希望届时能一并提呈。”
公布草案让大众回馈
索尼雅透露,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马来西亚记者协会(IOJ)、驻马外国记者俱乐部(FCCM)和记者组织“独立媒体运动”(Geramm)同意成为筹委会成员。
她说,委员会将把拟定的草案,公布在独立新闻中心面子书专页,让公众在特定期限内反馈。
“我们会设定截止日期在4月30日,以拟定一份草案或是(媒体评议会)的章程。”
“我想目前广邀各界讨论,以确保有公开、透明和参与的程序,这是十分重要的。”
须先废钳制言论恶法
大马宪法与人权中心总监兼律师云大舜(Edmund Bon)强调,媒体评议会成立的前提是,国会须废除或修订一箩筐的恶法,才能真正落实媒体自主。
“落实媒体评议会前,这些法律必须先废除或改进,以提升记者的自由。”
这些恶法包括《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1984年煽动法令》、《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11和233条文,以及《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通讯和咨询组顾问林明国也表示,必须先废除恶法。
“我们呼吁政府严正看待那些与言论自由相关的法律,而修订那些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条文。”
“理想的情况是,他们(政府)应该先废除那些法律。”
林明国和东南亚媒体联盟(Seapa)执行长德司巴卡拉(Tess B Bacalla)都认为,设立媒体评议会前,应该要有妥善的咨询程序。
媒体没有派代表参与
过去两天,共有多个机构和组织派代表出席本次咨询会议,商讨媒体评议的角色和功能,以及媒体伦理等问题。
这些机构组织有通讯及多媒体部、选委会、净选盟、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马来西亚记者协会(IOJ))、驻马外国记者俱乐部(FCCM)和记者组织“独立媒体运动”(Geramm)以及大学团体等。
不过,现场却明显少了马来文、淡米尔文和中文媒体机构的参与和采访。
独立新闻中心(CIJ)和大马宪法与人权中心(MCCHR)负责推动此项咨询会议。
独立新闻中心总监索尼亚(Sonia Randhawa)昨日告诉《当今大马》,早在1个月前已发出邀请函给所有媒体。
首相马哈迪媒体顾问卡迪耶欣昨天表示,政府放眼在今年内成立媒体评议会,以让新闻从业员自行监管媒体报道。
他说,通讯及多媒体部和总检察署已表明,会致力于推动这项倡议。
大马媒体从1974年开始就不断倡议成立类似律师公会和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的自我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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