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39分更新

1名罗里司机以及两名公司董事因被指倾倒有毒化学废料入巴西古当金金河,今早于柔佛新山地庭面控。

3名被告分别为今年35岁的罗里司机马里达斯(Maridass),42岁的公司董事叶永良(音译,Yap Yoke Liang),以及34岁的新加坡籍董事王京超(音译,Wang Jing Choa)。

3人被控在3月7日午夜12点至1点之间,在马赛城一路的扩桥工程地点将化学废料倒入巴西古当金金河。

根据控状,马里达斯被控在该时间段,用罗里倾倒污染环境的油渍废料进入河內。

而叶永良和王京超则被控与马里达斯共谋,倾倒废料入金金河。

3人被控牴触了《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1)(a)条文,並可在同一法令下第34B(4)条文同读。

叶永良和王京超的控状,也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42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3人將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3人都否认有罪。

新籍被告被拒保释

地庭法官加拉尼也裁令马里斯达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叶永良以25万令吉,一名担保人以及需呈交护照至法庭,作为保释候审条件。

至于新加坡籍的王京超,法官以避免嫌犯弃保潜逃回新加坡为由,拒绝王京超保释候审的要求。

本案的主控官是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拉夫(Mohamad Asyraf Md Kamal),而马里达斯的代表律师是拉塔克里斯纳(Rathakrishna),叶永良和王京超的代表律师是苏巴马廉(G Subramanium)。

《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预计叶永良和王京超将会在下午于新山地庭被控多15项罪名。

在发生巴西古当金金河毒污事件后,警方至目前为止已经逮捕了11名嫌犯,而其中1人已在较早前获释。

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278条文(蓄意污染环境破坏健康)、第284条文(疏忽处理毒物)及第326条文(蓄意使用危险武器等严重致伤)调查。

自金金河3月8日爆发毒污至3月20日为止,共有5848人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