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地庭宣判宏愿党协调员巴德鲁希山罪名成立,须为发表诽谤言论破坏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名声,即日起监禁四个月。

法官诺玛(Norma Ismail)是鉴于辩方未能挑起合理疑点的情况下,作出了上述裁决。

尽管如此,法庭允准巴德鲁希山所提出的暂缓执行刑罚申请,以待高庭的上诉结果。

法庭亦将巴德鲁希山的保释金调涨5000令吉,使保释金总额为1万5000令吉。

本案检控官为努苏哈达(Nursyuhada Husna Sulaiman),辩方律师为拉菲克。

另一边厢,巴德鲁希山受访时表示,法庭此前一度撤销针对他的指控,惟在检方提出上诉后,才最终促成今日的四个月监禁判决。

他说明,针对他的控罪,是源于2024年国家王宫前集会的影片,影片遭人恶意剪辑后利用假社媒帐号发布。

“本案在检方举证阶段曾遭驳回,随后副检察司提出上诉……当年在检方阶段驳回案件的同一位法官,今日作出了监禁判决。”

“尽管副检察司提出反对,我们仍申请暂缓执行刑罚,法官最终予以批准。”

巴德鲁希山是在2024年4月29日面控。

控状显示,巴德鲁希山于2024年1月22日下午6点,在国家王宫总管办公室作出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一旦罪成,可遭判罚监禁最长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去年11月4日,诺玛裁定,检方未能证明巴德鲁希山表罪成立,巴德鲁希山获判无罪释放。

不过,高庭今年6月24日批准检方针对地庭裁决所提出的上诉,谕令巴德鲁希山出庭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