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法庭需有“骨气”解决宗教纠纷
刊载: Feb 17, 2006 3:00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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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副首相安华认为,法庭必须要拥有“骨气”,同时能以道德勇气和信念来解决宗教权利的纠纷。
安华是针对备受争议的已故登山好手慕迪争尸案说,我国法庭有必要作出适当的判决,以确保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都能获得公正的对待。
他昨日在其吉隆坡白沙罗的住家举行新闻发布会时表示,最高法庭日前对慕迪案件的判决,已经在非穆斯林之间引起焦虑,因为他们认为向民事法庭的追索权已遭到否决。
“照我想,这事的最大关键是法庭不可以没有骨气,尤其是联邦法院。它必须拥有所需的道德勇气和信念来审理这些课题,以便正义获得彰显。”
安华也表示,有关当局在处理民众就此事的关注显得怠慢,同时也必须更具负责任及勇气来处理。
政府与法官应该对话
他也呼吁政府当局与法官展开对话及讨论,以解决上述事宜。
“那些当权者,无论是政府或法官都好,必须时常牢记宗教所引申的课题必须以公正及怜悯的态度来解决。因为这是所有宗教都不能分割的原则。”
他强调,基于这涉及宗教的权利,因此任何决定都不能仓促或大意。
询及一些方面呼吁修改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时,安华披露,国会当初制定有关条文,是为了“厘清在法庭模糊不清的穆斯林权利及个人宗教身份”。
他说,“我相信国会无意制定有关法律来打压非穆斯林的宗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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