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罪行两度提控,菲籍跨性女裸露案掀议
一名菲律宾籍跨性女子在上个月中旬,因为在吉隆坡街头裸露并影响交通秩序,而遭到总检察署二度提控。
事缘,今年3月13日,菲律宾籍跨性女子阿库因(Kent Carburnay Acuin)在吉隆坡苏丹伊斯迈路裸奔,并且爬上一台丰田轿车,一度扰乱交通秩序。有关事件的影片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并获得多家媒体报道。
一周后,阿库因承认自己犯下“失礼行为”,并在《1955年轻微罪行法》第14條文(羞耻行为)下认罪,缴纳了100令吉罚款。
不过,总检察署却在隔天援引刑事法典第509(侮辱他人贞洁)条文,再度提控阿库因。一旦被定罪,她可被判最多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一名菲律宾籍跨性女子在上个月中旬,因为在吉隆坡街头裸露并影响交通秩序,而遭到总检察署二度提控。
事缘,今年3月13日,菲律宾籍跨性女子阿库因(Kent Carburnay Acuin)在吉隆坡苏丹伊斯迈路裸奔,并且爬上一台丰田轿车,一度扰乱交通秩序。有关事件的影片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并获得多家媒体报道。
一周后,阿库因承认自己犯下“失礼行为”,并在《1955年轻微罪行法》第14條文(羞耻行为)下认罪,缴纳了100令吉罚款。
不过,总检察署却针对同样的事件,另外援引刑事法典第509(侮辱他人贞洁)条文,提控阿库因。一旦被定罪,她可被判最多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已定于4月9日过堂。
要求总检察署撤控
阿库因的代表律师钟盈欣(Samantha Chong)表示,她已致函总检察署,要求撤销第二项控罪。
“一个人不能因同一罪行,受到两次判罚或受审两次。”
“这是双重判罪。”
根据钟盈欣(见图),警方从3月13日开始延扣阿库因,而阿库因在扣押期间遭遇肢体攻击。

钟盈欣也补充,阿库因的旅游签证已在3月24日到期,若第二轮审讯开展,势必进一步面临移民局的扣押。
根据联邦宪法第7(2)条文,一名已经被法庭下判的人,不可以相同的罪行再次面对审讯,除非该判决被更高层级的法庭推翻或下令重审。
钟盈欣补充,由于此案备受瞩目,检控官拉迪星(Rajdeep Singh)已申请展延审讯,以征求上司的意见。
家中唯一经济支柱
阿库因的妹妹玛柔(Marlou)告诉《当今大马》,阿库因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其家属正因为阿库因被捕而备受压力。
“阿库因一直以来都在资助她的4个弟妹上学,少了她,家庭将陷入困境。”
“她可能触犯了你们(马来西亚)的法律,但她已受到惩罚。请帮我们带她回家。”
阿库因的家人也为她的行为道歉。
维权人士抗议歧视
跨性别人权份子艾丽莎(Elisha Kor Krishnan)则相信,阿库因是因为她的性别因素而受到歧视。
艾丽莎所创办的非政府组织福康会(Pertubuhan Kesihatan dan Kebajikan Umum Malaysian),已协助阿库因支付100令吉的罚款。
眼见阿库因缴付罚金后仍无法获得自由,艾丽莎深感失望,“这是毫无理据且不公平的!”
“难道就因为她是个跨性人,就不适用这套(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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