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宜:控方需证明纳吉知悉汇款来自不法
前首相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称,控方不仅需证明纳吉户口收到巨款,并且还需证明纳吉知道这笔汇款,以及汇款是来自非法收入,才能证明纳吉确实犯罪。
吉隆坡高庭今天审理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法庭休庭后,沙菲宜回应记者的询问时说,个人户口收到汇款,并不能证明当事人知道汇款的来源。
前首相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称,控方不仅需证明纳吉户口收到巨款,并且还需证明纳吉知道这笔汇款,以及汇款是来自非法收入,才能证明纳吉确实犯罪。
吉隆坡高庭今天审理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法庭休庭后,沙菲宜回应记者的询问时说,个人户口收到汇款,并不能证明当事人知道汇款的来源。
“可能有很多汇款。关键的议题是,纳吉是否知道实际发生的事情。”
“他是否知道该笔钱汇到他户口,他是否知道其实是来自非法的来源?这是基本的前提。”
“钱进到我的户口,并不意味我完全知道钱来自不当的来源。因为有很多人涉及。”
“控方必须证明他是共谋,他有份参与阴谋。”
法庭今天传召两名证人供证,即大马公司委员会(SSM)助理注册官莫哈末阿玛鲁丁(Muhamad Akmaludin Abdullah)及国行执法官员阿兹祖(Azizul Adzani Abdul Ghafar)。
沙菲宜说,今天的审讯并没有揭露什么新的事情,而只是提出一些没有争议的事情和文件。
“今天没有什么,他们只是说,去了银行,并搜取一些文件。”
控方指出,由于辩方要求索取文件,但复印文件的工作耗时太久,因此要求明天审讯。
法官纳兹兰批准控方申请,休庭至明早9点重新审讯。
被控失信和滥权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