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拯员穆哈默阿迪验尸庭拒绝,再度传召两名法医证人出庭供证。

这两名法医是吉隆坡中央医院法医部门主任莫哈末沙玛末(见上大图,Mohd Shah Mahmood),及同一医院的医学鉴证专家阿末哈菲占(Ahmad Hafizam Hasmi)。

验尸庭推事罗菲雅(Rofiah Mohamad)今早驳回这项申请。不过,总检察署派出的引证官韩旦韩沙(Hamdan Hamzah)已入禀上诉。

没必要再传召出庭

验尸庭择定在5月10日,在沙亚南高庭为此申请过堂。

罗菲雅指出,上述两名证人的证词已够完整,因此没有必要再度传召两人出庭。

“我们在4月12日已完成实验,之后也没有新的进展。”

她补充,身为验尸庭推事,有必要确保验尸庭按照时间,完成调查。

法医证人哈菲占在4月12日的实验中,向验尸庭展示人偶遭遇紧急医药救援消拯车(EMRS)冲击的结果。

不知两名法官报警

另外,引证官韩旦韩沙在法庭外告诉记者,他并不知道两名法医证人的报案

“我不知道,今天读新闻时才知道。我不能评论,你们要评论的话,必须找吉隆坡中央医院。”

雪州警方刑事调查主任法兹(Fadzil Ahmat)昨晚发表文告,指两名吉隆坡医院法医部医生昨晚9点28分于梳邦再也警局报案。

“此案在《刑事法典》第189条文(伤害及恐吓公务员)下进行调查。”

法兹的声明里,也完全没有提及任何名字或说明是什么威胁。

供称阿迪或遭车撞

莫哈末沙玛末及哈菲占在验尸庭上供证时都认为,阿迪可能是在救援车突然倒退时匆忙下车,以致遭打开的后车门击中其身体左侧。而下车后再遭EMRS的后车门从后方撞击,导致他冲向前方,跌在路边进而导致其胸部撞及钝阔物体。

不过,其他的专家则提出数个与两人不同的推论。

穆哈默阿迪于去年11月27日凌晨在梳邦再也斯里马哈马里安曼兴都庙骚乱事件中执勤时受重伤,导致内部受伤与骨折。

他被送往梳邦再也一家私人医院抢救,之后转至国家心脏中心接受治疗。虽然情况一度好转,但之后伤势恶化,最终不敌重伤与世长辞,得年2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