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讯部:国能3理由调高电费
刊载: Mar 3, 2006 6:38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能源、水务及通讯部披露,国家能源有限公司曾经在2004年12月首次提呈检讨电费的建议书,提出以下3理由要求调高电费:
1)电流输送成本从1997年至2005年增加了23.1巴仙,既(i)燃油成本如煤碳和汽油成本在1997年至2005年之间,分别提高了69巴仙和244巴仙;(ii)原料成本的提高,如钢铁、铜和铝的成本在1998年至2005年调幅介于38巴仙至112巴仙之间。
2)强化电流输送系统资本支出需要(国能在资本支出预计将从2005年的40亿令吉增加至2010年的90亿令吉);以及
3)改善国能从1997年至2005年出现赤字的流动现金的需要,还有电费收益与操作成本和资本支出之间出现的巨大差距。
承诺不加重低收入者负担
能讯部今日发表文告澄清,内阁于3月1日的会议上已经对国能的电费调整要求作出衡量,并且要求该部就电费调整对低收入人士和相关工业造成的影响进行更详细的研究。
该部指出,全球能源价格已经明显的调高,政府则预测这种情况在短期至中期内不会改变,因此消费人受促节省和精明的用电。
它补充,该部将继续确保任何电费调整将顾虑到各方的利益,以及不会加重低收入一群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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