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校失火案:死者家属及幸存学生兴讼索偿
吉隆坡拿督克拉末宗教学校宿舍前年9月失火,造成23人罹难的惨
根据《当今大马》所查阅的法庭文件,本案共有18名起诉人,包括
他们于5月30日向吉隆坡高等法庭入禀这份起诉书,起诉人由Mo
下午5点22分更新
吉隆坡拿督克拉末宗教学校宿舍前年9月失火,造成23人罹难的惨
根据《当今大马》所查阅的法庭文件,本案共有18名起诉人,包括
他们于5月30日向吉隆坡高等法庭入禀这份起诉书,起诉人由Mo
此案的第一及第二名答辩人是宗教学校(Pusat Tahfiz Darul Quran Ittifaqiyah)的两名管理人扎昔玛慕(Mohd Zahid Mahmood,49岁)及三苏里尼(Samsurini Mohd Anuwi)。
第三名答辩人则是联邦宗教局(MAIWP)。
这18名起诉人的身份如下表:
指违反建筑法规
这18名起诉人要求法院宣判,扎昔玛慕、
因此,起诉人要求法庭裁定答辩人违反《1985年建筑(
起诉人也要求法院裁定,这3名答辩人因疏失而导致宿舍建筑物没有
多项起诉指控之中,还包括指答辩人未能确保宿舍出口通畅无阻,
起诉人也要求庭方裁定,
索取各项损害赔偿
这18名起诉人都要求普通损害赔偿(General Damages)、加重损害赔偿(Aggravated Damages)、惩罚性损害赔偿(Exemplary Damages),以及造成身体残疾、受伤、创伤、
其中,玛再妮、慕达阿都、玛莎瓦妮、纳斯伦及诺法蒂哈5名起诉人
这些失去家属的起诉人,也各别要求5000令吉的丧礼(kend
诺法蒂哈则要求9万6000令吉的受养者损害赔偿(damage
另外,沙卡诺、诺丽亚及10名幸存学生则要求“疼痛与痛苦赔偿”
除此之外,这18名起诉人也要求将雪兰莪满家乐山庄(Solar
他们也要求,法院裁定适当的庭费及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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