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国际公司前董事苏伯今天首次上庭,为前首相纳吉SRC案件供证。他向法庭确认,SRC公司曾把2亿5000万令吉交给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简称IPSB),作为企业社会责任。

根据苏伯,SRC公司是在2014年委托Ihsan Perdana作为其企业社会责任伙伴。

上头就是纳吉

他念出书面证词时说,当时是由他及SRC公司执行长聂菲沙签署委任信。

“(董事局)通过聂菲沙知道这个企业社责活动。他(聂菲沙)说,公司应该协助东海岸的水灾灾黎。”

“我问到关于公司条规等问题,因为那2亿5000万令吉涉及SRC资金。”

“聂菲沙说‘那会获得处理’,而‘上头’(pihak atas)已同意了此事。”

“对我来说,‘上头’就是指SRC公司的荣誉顾问纳吉。”

“所以,我没再多说,那件事也没再提起。”

山苏称没拿到

苏伯表示,SRC公司后来把这2亿5000万令吉,汇到Ihsan Perdana的几个户口。

不过,根据Ihsan Perdana董事山苏(Shamsul Anwar Sulaiman)5月15日出庭的证词,Ihsan Perdana并没拿到这笔2亿5000万令吉。

SRC公司在2011年成立,原本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成立时获得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所给的2000万令吉资金。

到了2012年,SRC公司在政府担保下,获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出的40亿令吉贷款。

苏伯声称,他曾数次向聂菲沙挑起合规与否的问题,而对方都是以“上头”指示来回应。

他举例,根据会议记录,在2011年8月23日的董事局会议,董事沙鲁哈米(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曾提到倡议中的阿布扎比投资计划有问题。

“我支持沙鲁,并提出应该‘采取恰当的谨慎调查’。不过,据我所知,没有任何行动。”

苏伯也举例,董事局在2011年9月13日开会时,他曾警告在印尼投资的风险。

“我这么说,是因为我作为SRC董事,有责任确保SRC的资金妥当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