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庭拒绝罗斯玛申请,须出席724案件管理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律师向地庭法官申请,在砂州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弊案转交高庭审理的过堂时,罗斯玛不必出庭,但地庭法官驳回这项申请。
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裁决,罗斯玛必须出席7月24日,将此案移交高庭审讯的案件管理。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律师向地庭法官申请,在砂州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弊案转交高庭审理的过堂时,罗斯玛不必出庭,但地庭法官驳回这项申请。
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裁决,罗斯玛必须出席7月24日,将此案移交高庭审讯的案件管理。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阿伯丁(Akberdin Abdul Kadir)是于今日向法官阿祖拉提出要求,指7月24日的案件管理也只是内部形式问题,因此希望法庭可豁免罗斯玛出庭。
“如果法庭允许,我们想要提出申请,以便我的当事人(罗斯玛)可以豁免出席下一次的案件管理过堂。”
“(因为)下一个(过堂)日期也只是为了将案件交给高庭(审理)。”
“这只是内部形式问题。(所以)我们想要求让我们的当事人豁免(出庭)。”
法官驳回豁免出庭申请
不过,法官阿祖拉拒绝阿伯丁的要求,并谕令罗斯玛必须出庭,因为该案件管理的过堂关乎将此案移交高庭审理。
法官表示,如果案件管理只是涉及律师之间交换文件,她可以考虑豁免罗斯玛出庭,但涉及案件移交高庭则不可例外。
早前,法官也下令副检察司及罗斯玛的辩护律师必须出席这周五的过堂,以汇报将此案移交高庭审理的情况。
不过,阿祖拉同意罗斯玛无需出席这周五的过堂。
罗斯玛同意交高庭审讯
上周四,罗斯玛的代表律师佳日星(Jagjit Singh)向以法官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Sebli)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表示,基于高庭于5月30日裁决联审罗斯玛和其助理理查(Rizal Mansor)的太阳能贪污案,辩方因此撤回上诉,同意将案件转至高庭审讯。
去年11月15日,67岁的罗斯玛在地庭面对2项在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收贿150万令吉的控罪,惟她皆不认罪。
在同一天,46岁的理查被控4项为本身和罗斯玛,在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贿及收贿550万令吉的控状,他皆不认罪。
去年10月4日,罗斯玛面对12项共709万7750令吉洗黑钱控状,以及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控状,她皆不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