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初步批准槟轻快铁,唯需符合30条件
交通部已初步批准,槟州政府申请的光大至峇六拜轻快铁计划(简称峇六拜轻快铁)。唯后者需符合30个条件及举行3个月的展览期收集反馈,再寻求交通部的最后批准。
交通部长陆兆福今天发文告表示,其部门是根据《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83条文和第84条文,有条件地批准上述计划。
“经过仔细和全面的考量后,交通部于2019年7月16日批准,槟州政府经济策划部(BPEN)要求建造峇六拜轻快铁的申请。”
交通部初步批准,槟州政府申请的光大至峇六拜轻快铁计划(简称峇六拜轻快铁)。唯后者需符合30个条件及举行3个月的展览期收集反馈,再寻求交通部的最后批准。
交通部长陆兆福今天发文告表示,其部门是根据《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83条文和第84条文,有条件批准上述计划。
“经过仔细和全面的考量后,交通部于2019年7月16日批准,槟州政府经济策划部(BPEN)要求建造峇六拜轻快铁的申请。”
不过,他说,槟政府须遵守《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83条文和第84条文,所设下的特定条件。
展示三个月收集反馈

尽管获得初步批准,陆兆福(上图)指出,《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84(2)条文规定,申请者需将所有文件存放在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的办事处,让公众查阅及针对该项计划,向该机构提出反对意见。
根据法令的第84(4)条文,展示和查阅文件的期限为3个月,并从在本地报纸发布通告后开始算起。
该计划的完整文件也会展示在公共场合,包括政府的办事处。当局近期内将在媒体刊登广告,公布有关的地点。
为了满足民众的要求和改善透明度,槟政府也会被要求上载所有文件至网站,供全民查阅。
欢迎各造查阅给反馈
陆兆福继称,评估了展示期间收集的反馈后,槟政府需再度根据《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84(5)条文,针对峇六拜轻快贴计划向交通部申请最终的批准。
他解释,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共为轻快铁计划设下30项附带条件,包括该计划的环评需获批、通过南端填海环评、社会影响评估研究、古迹影响评估研究、交通影响评估研究,及其它把技术、社会和有效监督等因素纳入考量的条件。
他不忘欢迎,公众、非政府组织和全体利益相关者查阅文件和提供反馈,毕竟此举符合希盟政府的民主和开放施政原则。
“我相信,发展公共交通设施须重视长期的需求,放眼建造完整和兼容性的公共交通网络,以保障当地人民的福祉和国家的兴荣。”
槟政府同意遵守条件
槟首长曹观友之后发文告欢迎和感激,交通部门今天公布的消息,并会等后者的正式来函才决定下一个步骤,包括安排展示文件的事宜。
此外,他所,槟政府也决心满足交通部设下的所有条件,以落实轻快铁计划。
峇六拜轻快铁是槟州交通蓝图旗下的其中一项计划。
根据交通部,该工程全长29.9公里,即从光大开始路经牛汝莪、峇央峇鲁、峇六拜和槟城国际机场,然后抵达建议中的南端填海区(PSR),沿途共设有27个车站。不过,该计划会分两个阶段施工,首阶段涉及23.5公里和20个车站,剩余的6.4公里和7个车站属第二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