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允The Edge追加赔偿,判内政部须再付50万元
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定,政府必须额外赔偿50万令吉予财经报《The Edge》,作为2015年冻结该报长达3个月的惩罚性赔偿。
《The Edge》是于去年获赔1126万令吉后,再向吉隆坡高庭提出上诉,要求追加惩罚性赔偿(exemplary damages)、加重赔偿(Aggravated Damages)和侵犯宪赋权利赔偿(constitutional damages),并于今日获高庭裁决获额外50万令吉赔偿。
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定,政府必须额外赔偿50万令吉予财经报《The Edge》,作为2015年冻结该报长达3个月的惩戒性赔偿。
《The Edge》是于去年获赔1126万令吉后,再向吉隆坡高庭提出上诉,要求追加惩戒性赔偿(exemplary damages)、加重赔偿(Aggravated Damages)和侵犯宪赋权利赔偿(constitutional damages),并于今日获高庭裁决获额外50万令吉赔偿。
承审法官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今日裁决,由于内政部和其秘书长的冻结作法独断,因此50万令吉是合理的惩戒性赔偿金额。
不过,他认为加重赔偿和侵犯宪赋权利赔偿不适用于本案,拒绝《The Edge》的这两项赔偿申请。
法官也裁决《The Edge》获得5000令吉的堂费。
此外,法官也驳回内政部与政府针需赔偿《The Edge》1126万令吉裁决所提出的交叉上诉,并谕令政府必须支付1万令吉的堂费。
须赔1.5万堂费
审讯结束后,《The Edge》的代表律师阿曼达罗(Amanda Loh,译音)证实,政府一共会赔偿1万5000令吉的堂费予《The Edge》。
另一方面,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Alice Loke)则称,将会向总检察署寻求指示,是否继续提出上诉。
去年12月27日,高庭裁决《The Edge》4年前因报道一马弊案,遭内政部冻结出版3个月,因此政府必须为此赔偿1126万令吉。
承审法官诺拉茲林(Norazlin Othman)裁定,政府必须赔偿The Edge通讯有限公司1126万零350令吉赔偿,加上自2015年7月27日冻结出版日算起的4%年利率利息,直至案件完结为止。
随后,《The Edge》以及内政部和内政部秘书长双方,分别向吉隆坡高庭提出上诉。
内政部于2015年7月27日冻结The Edge媒体集团属下两份报刊——《The Edge财经日报》与《The Edge周报》的出版准证长达3个月,这两份刊物当时追击一马公司丑闻。
同年9月21日,The Edge挑战内政部冻结令成功,使隆高庭撤销内政部的冻结出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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