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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登记局表示,只要马来人能够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他们就可以申请更改大马卡上的名字。

国民登记局公关再妮莎告诉《当今大马》,“我们不是查证有关申请者是否叛教的部门。如果有关申请者能够出示回教法庭的声明指他已经脱离回教,我们就可以更改他的名字”。

国内事务部长拉西昨日在国会披露,在2001年至2005年期间,共有100名马来人因为更改宗教而申请更换大马卡上的名字,在这当中只有10巴仙获得批准。

再妮莎表示,她并没有上述10巴仙申请者的资料。但她重申,国民登记局只是负责行政过程,细查所需的文件及作出决定。

黄亚娇案件的例子

另一方面,陈财和受询时表示,他相信上述申请者可能是一些马来籍穆斯林,但是却从来没有信奉回教,而是另外拥有其他的宗教信仰,就如最近的黄亚娇案件一样。

黄亚娇的身份证原名为娘惹达(NYONYA BINTI TAHIR),原本出身巫裔家庭,后交由华裔家庭抚养,并后来嫁给信奉佛教的张明。她曾经两度在1991年和1998年申请脱离回教不果。

88岁的黄亚娇由于其身份登记上的回教徒身份,逝世后引起家属和宗教局发生“争尸”的问题。宗教局官员在发现她源自巫裔家庭的身份后,向淡边回教法庭申请庭令,阻止其家属以佛教传统礼俗处理后事。

森州回教高庭过后宣判黄亚娇逝世前的身份为非回教徒,因为黄亚娇已经长期没奉行回教徒生活方式,其家属可领回其遗体,根据佛教方式安葬。

马来人更改名字最显著的地方,就是在其身份证上的名字中去除“bin”和“binti”的字眼。目前只有作为马来西亚官方宗教的回教需要在大马卡上注明。

回教法律律师协会主席莫哈末布洛在受询时表示,除非获得回教法庭的允许,否则政府没有权利因为更改宗教的关系而更改马来人的名字。

拉西昨日是在国会书面回答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的问题时,这么透露。郭素沁的提问是,共有多少人因为宗教的理由而申请更换大马卡上的名字。

拉西披露,在上述100名因为更改宗教而申请更换名字的马来人当中,4人已经被拒绝,另外86人的案件仍在处理当中。

拉西表示,在2001年至2005年期间,政府一共收到9千788宗基于更换宗教的理由,而要求更换大马卡上名字的申请。

“在9千788宗当中,7千443宗获得批准,107宗被拒绝以及2千238宗仍在研究中。”

他透露,政府一共收到1千436宗华裔的申请,其中75.5巴仙获得批准,0.8巴仙被拒绝,另外23.7巴仙仍在研究中。

“在印裔方面,政府共收到1千509宗申请,其中51.3巴仙被批准,2.9巴仙被拒绝以及45.8巴仙仍在研究中。”

“其他族群方面,政府一共接获6千743宗申请,82.7巴仙获得批准,0.7巴仙被拒绝,而16.6巴仙仍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