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新闻社《马新社》报道,内政部副部长阿兹加曼宣称警方有权要求检查民众手机,结果引起哗然。惟阿兹加曼澄清,其原意并非指警方可以随意要求检查手机。 

阿兹加曼今日发文告指出,媒体报道的标题引起混淆和误解,而其原本意思是,警方可遵照标准作业程序,援引现有的法律要求检查手机。

“我是说,如果警方接获投报,指某个人的手机被用以散播不实讯息,那么警方有权要求检查公众手机,而不是说随意地要求检查。”

“根据《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执法人员调查或执行公务之时,可以要求检查手机。”

“我的意思是说,警员亦可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03、104及106条文来采取行动。”

前警长:不可随意查手机

今日早前,《自由今日大马》引述前总警长慕沙哈山指出,警方不能随意要求检查公众的手机,而仅能在调查时方可这么做。

"必须要有人向警方报案,而当他们(警员)正在调查那个人,或者经常怀疑特定人士涉嫌犯罪并正在调查他时,才可以这么做。"

针对慕沙哈山的说法,阿兹加曼表示认同,同时也强调自己在国会中所说的与慕沙哈山说的并无矛盾,只不过是新闻标题造成人们混淆。

他补充,警方接获投报或怀疑某人散播假消息,或者威胁及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时,方可要求检查手机。

他也不忘提醒媒体记者,必须清楚谨慎地处理新闻。

“我谨此劝告媒体,希望往后更小心,以免造成社会混淆。无论如何,我依然尊重媒体的角色和职责,感谢他们协助向大众传播这些讯息。”

昨日,阿兹加曼今日在下议院回答希盟亚罗士打国会议员曾敏凯的提问时,发表上述回应。曾敏凯提问,是否有接获投报,指警察在检查民众手机时违反标准作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