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创办的红岩电影公司再度卷入官司,电影《华尔街之狼》的主角真身乔丹贝福(Jordan Belfort)入禀法庭,起诉红岩电影公司欺诈和违反合约,并索取赔偿3亿美元。

乔丹贝福也要求法庭裁决,他与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 Pictures)的版权合约无效。

根据美国媒体《好莱坞报道》(The Hollywood Reporter),乔丹贝福通过代表律师布莱恩(Bryan Freedman)表示,他若事先知道红岩电影公司涉及动用一马公司的不法资金,则绝对不会把自传版权卖给该公司拍电影。

布莱恩指出,红岩电影公司和其负责人在签署版权合约前,并未向乔丹贝福表明,他们是利用欺诈和其他犯罪活动所获取的资金,来购买乔丹贝福的自传版权。

“如果贝福先生知情,他绝对不会同意签署合约。这叫做欺诈,我再一次强调,红岩电影必须为其不法活动负责任。”

必须与红岩保持距离

报道引述诉状书阐明,乔丹贝福出于自保,必须与红岩电影公司保持距离。

乔丹贝福也是美国股票经纪公司史崔顿欧克蒙(Stratton Oakmont)的创办人。1997年,他因欺诈罪而锒铛入狱22个月,并在狱中写下自传《华尔街之狼》。其公司也因欺诈罪,而遭到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除名。

《华尔街之狼》自传后来在2007年出版,并在2013年由红岩电影公司出资拍成电影,导演是马丁斯科塞斯,而乔丹贝福则由著名演员李奥纳多所饰演。

红岩卷入一马公司案

报道也指,红岩律师马修斯华兹(Matthew Schwartz)批评,乔丹贝福要求宣判合约无效的诉讼为“糟糕且讽刺味十足的尝试”。

“这份合约是他一生中第一次通过合法合理的管道致富和成名。”

里扎是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的联合创办人,目前是公司执行长。美国司法部指控,红岩电影公司使用一马公司失款来资助该部电影。

2018年,红岩电影公司同意向美国政府支付的6000万美元(2亿4650万令吉)和解费,而得以提早从一马公司丑闻案中抽身。

去年7月5日,里扎在吉隆坡控挪用一马公司2亿4800万美元(12亿5000万令吉)资金洗黑钱而面对5项控状,唯他悉数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