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相关假消息层出不穷,警方驳斥五项假消息,并促请公众停止散播未经证实说法,而应以卫生部所公布的资讯为准。

全国刑事调查局总监胡西尔(Huzir Mohamed)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严正看待有关武汉肺炎假新闻散播的情况,并已开案调查下列5宗假新闻案件。

这5宗假消息如下:

(1)警方于2020年1月25日开案调查,用户名Mr Kong Tuck Wah的账户在面子书公开有关武汉肺炎的警局报案书。

(2)警方于2020年1月26日开案调查,用户名Ibu Yati的账户在面子书帖文,宣称当天上午有1000名中国人进入槟城,并质疑是否要等到林冠英“中了”才会宣布紧急状态。

(3)警方2020年1月27日开案调查,用户名Roti Sardeen的账户在面子书散播消息,指谣传一名中国籍旅客从关税、移民与检疫大厦(CIQ)前往KLIA2机场的路途中死在巴士上。惟这名用户在帖文中也补充问道,请问有没有人能证实此消息。

(4)警方2020年1月27日开案调查,面子书群组“Gabungan Anak Terengganu”(原名) 指5名武汉肺炎疑似病例已送入登州瓜拉登嘉楼的苏丹娜诺查希拉医院(Hospital Sultanah Nur Zahirah)治疗。

(5)2020年1月24日,警方也开案调查通讯软体WhatsApp上流传的假消息,指沙巴山打根监狱中,有囚犯因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而死。

传假消息可监禁二年

胡西尔透露,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曝露消息”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路”,调查上述第(1)宗案件。

凡是触犯《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者,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一年,或罚款1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凡是触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者,最高可判监禁一年,或罚款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针对第(2)至(5)这四宗案件,警方认为,这些假消息已涉嫌扰乱社会安宁。因此,警方目前以《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引起公众恐慌”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路”调查。

凡是触犯《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者,最高可判监禁二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严厉打击假消息传播

胡西尔说:“无可否认,武汉肺炎此时已经让社会大众感到忧心,警方也正采取适切行动处理此事。警方促请公众停止散播这些未经证实或不确实的新闻、文章及说法。”

他也补充,警方将继续严正执法,打击假消息传播,对付以武汉肺炎假新闻来煽动群众的人。

他也呼吁,公众应以卫生部官网( http://www.moh.gov.my/)公布的消息,或者卫生部发出的声明为准。

根据卫生部今日凌晨12点40分发出的文告,马来西亚目前发现的武汉肺炎确诊病例为7宗,全部为中国籍人士。

这7名确诊病例之中,4名来自中国武汉的同个家庭,分别为2岁及11岁的孩童、32岁的母亲及孩童的奶奶。其余3名确诊病例则为一名40岁男子、浮罗交怡医院的4岁孩童,以及柔佛新山中央医院的52岁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