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典举牌抗议被控,黄彦铬允获三千元保释
马大毕业生黄彦铬在毕业典礼举牌抗议校长种族主义后,今天在吉隆坡推事庭面控。惟他否认有罪,并获允以3000令吉保外。
根据控状,他是在《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破坏安宁)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面临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晚上8点10分更新
马大毕业生黄彦铬在毕业典礼举牌抗议校长种族主义后,今天在吉隆坡推事庭面控。惟他否认有罪,并获允以3000令吉保外。
根据控状,他是在《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破坏安宁)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面临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黄彦铬当庭否认有罪,主控官苏菲安(Mohd Sophian Zakaria)指,破坏官方仪式攸关公共利益,属严重罪行,因此应缴一万令吉才能保外。
此外,他也要求,黄彦铬应有一名大马籍担保人,并定期向警方报到,以确保按时出庭和不再重犯。
黄彦铬的代表律师苏里安(Rajsurian Pillai)反对设定高额保释金,并指该提控毫无法律基础,因此只需按照《刑事程序法典》第173(g)条文,口头保释即可。
苏里安认为,控状俨然把黄彦铬当作挑衅马大校长,因而破坏秩序,甚至是犯下罪行。
“该条文未涵盖粗鲁这样的行为。我认为该(黄彦铬和马大之间的事情)已经在去年由马大解决。”
“这是没有根据的提控,我敦促推事撤销提控。”
苏里安指出,其当事人不曾缺席警方录供及庭讯,加上已从马大毕业,不存在重犯的顾虑。
推事诺拉希金(Noorasyikin Sahat)最终裁决,黄彦铬仅需以3000令吉交保,并择定此案于3月26日过堂。
将致函要求总检署撤案
苏里安审讯后也告诉媒体,将致函总检察署,盼当局撤案。
另一方面,黄彦铬较后受访时也指出,马大新青年之前发起众筹保释金,已在12小时内筹到足够款项,因此该众筹目前已经束。
他重申先前立场,指本次提控具有政治意图,认为恰恰在本周一政变爆发之际,接到警方通知出庭,并非巧合。
“首先,这起案件发生在校内,而我并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对付,且拿到了毕业证书。为什么检控方或警方要将此事带上法庭?”
“我不认为这是巧合,是否有人在趁政局动荡,开启对政治异议份子的迫害?我认为要非常小心,万一后门政府成真,对公民社会是个灾难,威权主义和保守主义的复辟,会迫害大马民主法治,(他们可以)让自己脱罪,把异议分子全控上庭。”
去年10月14日,黄彦铬在毕业典礼上,高举大字报抗议校长阿都拉欣之前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发表的言论,并要求阿都拉欣辞职。
隔天,校方斥责黄彦铬无礼,并报警促查。黄彦铬之后受到警方传召问话,全程长达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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