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声谴责警方援用紧急法令扣留三青年
著名人权组织,人民之声今日发表文告,谴责警方动用紧急法令扣留三名被指涉及伤害一名学生的3名青少年男女。韩东海(19岁)、张伟伦(19岁)及黄美兰(18岁)被警察以4条与伤人有关的罪状,将他们扣留在柔佛州新邦令金扣留营长达18个月。警方是援引1969年紧急法令第 4(1)条例,将这3名18及19岁的青年送入扣留营,而引起举国关注。
在1969年紧急法令之下,警方有权力逮捕任何受疑涉及犯罪活动的人士,并在无需申请庭令的情况下扣留被捕者60天。但是,紧急法令是否适用在这3名青年所面对的罪状,却是一个很大的疑问。
根据媒体报导,3人是于2月18日被传召到十五碑警区总部的警局,以进行调查过程中的认人程序。当事人较后证实3人并没有涉案,唯警方在释放他们一个小时之后又再扣留3人。在4月21日,3名青少年的家长接获警方通知,指3人翌日(4月22日)将被押往新邦令金扣留营扣留18个月。
剥夺接受公开审讯的权利
人民之声谴责动用紧急法令扣留这3名青年之举,只会剥夺他们在公开法庭接受审讯和获得律师辩护警方控状的权利。人民之声强调,未经审讯就动用紧急法令扣留,严重侵犯人权,并触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第9条,既“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以及第十条,“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要求调查负责警官贪污指责
人民之声执行长叶瑞生,也要求调查此案警官涉嫌贪污的传闻,警官被指向家长索贿高达700至5千令吉不等的“非法”保释金。叶瑞生强调,如果这项贪污的指责获得证实,那么它再次显示缺乏司法监督的警方绝对扣留权力,只会孳生滥权和贪污。他也呼吁反贪污局立即调查有关的贪污指责,并采取行动对付滥权者。
人民之声同意副高教部长翁诗杰的言论,认为若这3名青年犯下罪行,就应该被法庭提控,而不是在紧急法令下被扣留。它认为我国拥有足够的法令来维护人权,以面对严重的罪行,“援用在1969年513暴乱后通过的紧急法令来对付三名青年,尤其在紧急状态已经宣告结束数十年后,显然是一项严重的警察滥权行径。”
仍有738人被紧急法令拘捕
人民之声赞许翁诗杰为这三名青年仗义直言。不过,它指出这个案例只属紧急法令被滥用的冰山一角。根据人民之声的数据显示,目前仍有738人在紧急法令之下,被拘捕于新邦令金扣留营。
因此,人民之声呼吁政府立即废除紧急法令以防止人权被侵犯及孳生贪污滥权。它也呼吁政府将所有在目前紧急法令下被扣留的人士,包括这三名青年被提控上公开和公平的法庭,否则就必须被立即或毫无条件下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