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签不利合约被革职?
敬益受促澄清国能前主席指责
刊载: Jun 7, 2006 5:40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今日促能讯部长林敬益澄清国能前执行主席阿尼阿洛揭发的真相,既后者在1996年时因拒绝签署国能与独立发电厂之间的不利于用户的一面倒合约而被革职。
林冠英昨晚在马六甲出席“大马人优先”晚宴致词时,也敦促林敬益证实阿尼阿洛揭露的其他问题:
-购电合约完全一面倒,对独立发电厂过于有利,而对用户极不公平。独立发电厂生产的电流每单位(kWh)16仙,而国能的每单位8仙。
-产能收费过高。没有个一国家像大马那般生产过量的电流来浪费,因为我们没有电池来储存有关电流。国能只需储备15至20巴仙电流,而非目前的40巴仙。
-购电合约由首相署经济策划组而非国能决定,这在道德上是错误与不公平的,因为国能是为用户、员工及股东工作。
-购电合约应重新谈判,用户的利益应由用户本身代表。
林冠英表示,他已在今晚寄出电报及电邮给林敬益,挑战后者公开辩论,以确定人民是否支持国能不公平地调高电费12巴仙、调高电费的理由及国家的电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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