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难民的故事:
我曾4度给警方钱
翻译新闻: 原文连接
为了逃离本身国家的苦难、穷困及死亡,难民被迫离开家园到另一个国家去。很多难民找到了更好的第二个家,但仍有一些难民在他们以为可以得到安慰及未来美好的地方继续受苦。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马来西亚的难民身上。他们当中,很多人得到了一些热心的大马人的帮助。但是,有一些难民并不是那么的幸运。
为了配合6月20日的世界难民日,联合国难民署在吉隆坡为难民举办了一个庆典。《当今大马》在那儿采访了光巴尔,一个缅甸籍的钦族人。她述说了她在马来西亚的难民生活。
以下是她的故事。
20天漫长又可怕的路途
光巴尔表示,她在这里面对的危险并不比在她本身国家的暴力行动及危机来得少。
她是因为陷于军人集团的危险中而逃来马来西亚的。
“军人们想要抓我,因为我亲眼目睹了士兵们杀害一个平民。”
她是在去年4月20日进入马来西亚的。
“我是用小舟越过海洋进入泰国境内。最后,我们来到了泰国。我们40个人在一间小房内躲藏了5天。”
“我是搭车来到马来西亚的。到达了某个地方时,那辆车停了下来,我们被叫下车。我没带走我的行李及一切,跑进了森林。”
“我花了20天的时间跋涉、躲藏、等待。那是一次漫长又可怕的路途。我还记得我当时是多么的害怕。那时的我缺乏食物及睡眠,身体很弱。”
“最后,我来到了吉隆坡,我觉得很开心,因为我安全了。我想要的只是一次过新生活的机会。我相信这些希望都会成真了。”
难民经常受到警方刁难
虽然如此,马来西亚的难民并没有得到合法的保护,因为它并没有签署联合国的难民条约。
光巴尔也述说了本地警方如何导致她面对了一些问题。
“当警方检查我们时,他们会要求我们出示身份证明。若无法出示的话,他们就会要求我们给钱。我被警方截停过5次,我每次都给了他们钱。”
光巴尔持有难民证。那是唯一一份可以证明她不是非法移民及不应该被逐出境的文件。但是,警方还是不愿放过他们。
“有一次,我向警方出示我的难民证。他把我带去警察局,我们谈了1小时。过后,我求他,我说:‘如果你不让我们留下来的话,我们要去哪里呢?”
我哀求道:“成为难民并不是我们的选择。请让我留下来。”
光巴尔透露,她曾四度给予警方钱,数额分别是50令吉,60令吉及100令吉。
她说:“他们在我的袋子里搜查我的钱,然后把钱全部拿走了。我在被迫的情况把钱给了他们。”
不被允许在本地工作
求职是难民面对的另一个问题。他们不被允许在本地工作。
“我曾经有3天担任了联合国难民署的翻译员。我得到600令吉的酬劳。但是,之后我就没有工作了。现在我只是靠着我仅有的一些钱过日子。”
“我和另外20个人住在一间公寓房间里,其中包括了7个男人”,光巴尔补充说,由于地方拥挤,因此他们的生活状况非常糟糕。
被询及将来会否回去缅甸时,她很开心地说:“会。”
“我一直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回家。我的家人都在缅甸。我离开了我那儿最亲的人和朋友来到了马来西亚。”
对光巴尔来说,离开家乡,来马来西亚,是一件花费不菲的事。
“我是通过经纪人,花了600美元才能够来到马来西亚。”
光巴尔是马来西亚4万6千个难民证持有者的其中一人。他们都活在持续性不确定的情况中。
昨天,她勇敢地站出来,把她的故事告诉媒体。但,其他继续在沉默中受苦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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