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宪报虽取消燃油价格顶限的管制令,惟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长亚历山大强调,政府制定燃油价格政策毫无变动,只是监督油价方式有所改变。

“贸消部要强调,制定汽油和柴油零售价格的政策,没有任何变化。”

亚历山大今日发文告回应有关“燃油顶价管制令疑似取消”的媒体报道,并解释说燃油价格依旧根据自动定价机制(APM)而定。根据该机制,燃油价格会跟着国际原油价格浮动。

不过,文告并没有提到汽油和柴油零售“顶价”的字眼。

他指出,从2017年3月30日开始,贸消部执行的汽油和柴油零售定价,是根据《2011年价格控制和反暴利》授予的权限,并在宪报中颁布“汽油及柴油零售顶价”管制指令。

“无论如何,自2020年2月29日起,贸消部更换监督和管制汽油及柴油零售价的机制。”

他说明,这是通过《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下的“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12A条文的管制供应指示信下,作出上述调整。

“这个机制的改变旨在提升贸消部的监督和执法效率。”

“为保障消费者利益,贸消部致力确保所有燃油公司和油站业者,遵守财政部制定的燃油价格。”

今年4月批准更变

今日较早前,《当今大马》报道,联邦政府在宪报中疑似取消了管制RON95汽油和柴油顶价的指令。

根据6月3日发布的宪报(P.U.(A)178),宪报内容不再有汽油和柴油的顶价管制指令。

宪报第二条文说明,“2020指令(第8项)价格控制和反暴利(制定汽油和柴油零售顶价)》,予以撤销。”

这份宪报是由贸消部长亚历山大(Alexander Nanta Linggi)于今年4月10日签署批准,并在6月3日正式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