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华校董联会为雪隆华小董事会提供有关《1996年教育法令》的法律咨询服务,分别订在7月1日(星期六)及7月8日(星期六)下午2时至5时, 在该会文良港会所进行。该会2位法律顾问饶仁毅和邝其芳律师,届时将为各董事会解答各项涉及法律上的疑难问题。

该会主席叶新田博士披露,该会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主要目的是让各董事会成员了解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所涉及各项有关华小董事会的职责及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规定。他希望各校董事会成员关注有关事项,特别是有关每位董事的注册问题。

雪隆华校董联会今日发表文告说,“据悉,华小董事会按惯例,只须将学校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个人资料呈报教育局即完成手续,惟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华小15名董事成员都必须个别填写表格,向教育局办理注册手续方为有效”。

此外,在有关法令下,作为学校董事也必须履行及遵守一些基本条规。因此,雪隆董联会特安排此项法律咨询服务。该会希望通过与律师面对面的交流,有助于各校董事会对相关问题有更清晰的认识和了解。这将有利于各校董事会今后更有效地执行各项工作任务。

叶博士表示,董总最近推展“华小董事觉醒运动”,其中一项工作指标就是促请各华小董事办理注册手续,确保学校董事会组织更完善化,依法操作。任何欲了解上述法律咨询服务,可联络该会秘书处,电话:41421960 / 4142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