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7点10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涉嫌21项洗钱罪名及4项滥权罪的一马公司案,今日在吉隆坡高庭续审。前一马公司执行长乃沙鲁哈米(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供称,2012年首相办公室曾涉及与阿布达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作保协议。

沙鲁声称,一马公司当时要求发出17亿5000万令吉的债券,以购置云顶有限公司的能源装置,而IPIC则为债券作保。

询及为何IPIC作保之事没有经过董事的全员会议讨论,沙鲁回应说:“整个过程都是首相办公室和高盛集团在公司外部推动。”

这项交易之中,IPIC的子公司——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获得一马公司的7亿9000万美元资金,以换取IPIC公司作保。

这笔7亿9000万美元资金,后来据称转到英属维京群岛的一家名字雷同但不是IPIC子公司“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或称阿尔巴BVI),随后遭不当挪用。

“那时候,我们都只是接受指令。我们放手让高盛和首相办的人去协商那些条款,因为那涉及了阿布达比政府主权基金。”

刘特佐负责下令

当辩方律师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询问从何接获指令时,沙鲁声称,一马通缉犯刘特佐负责下令。

“跟以前一样,是跟刘特佐互动和获得指令,只是没有记录在案。”

不过,沙鲁哈米回应辩方律师时也说明,纳吉确实不曾直接针对IPIC作保协议的事务下指示。

万艾祖丁质疑,沙鲁与刘特佐一样都涉及这宗洗钱阴谋。

不过,沙鲁否认这个说法。

万艾祖丁也质疑沙鲁未曾反对IPIC把7亿9000万美元转到阿尔巴BVI,但沙鲁同样否认这个说法。

无论如何,沙鲁坦言,现在回顾过去,这笔7亿9000万美元可能是用来贿赂时任IPIC董事经理卡迪(Khadem al-Qubaisi),以换取IPIC未一马公司债券作保。

他也坦言,现在看回去,时任阿尔巴执行长巴达维(Mohamed Badawy al-Husseiny)可能协助转手这笔7亿9000万美元。

此案定于明早续审。纳吉在此案被控4项滥权罪与21项洗钱罪。

此案发生于2012年,当时纳吉是首相兼财政部长,因此他也是一马公司的股东,同时又身为一马公司的顾问董事局主席。

纳吉前朝政府在2017年与IPIC达成和解协议,一马公司必须支付后者57亿8000万美元(约240亿令吉),惟协议内容和来龙去脉仍然不明。

希盟2018年执政后,已向伦敦法院要求搁置该“合意裁决”,2019年伦敦上诉庭裁决伦敦高庭必须审讯案件。不过,昨日《砂拉越报告》报导指国盟政府如今又再暂停此案审讯,转而进入与IPIC再次协议和解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