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搜查《半岛电视台》及寰宇电视(Astro)及Unifi TV办公室,招来多个媒体组织的谴责侵害媒体自由,并促政府停止打击媒体异议,正视本地移民权益问题。

媒体组织独立新闻中心(CIJ)、独立媒体运动(Geramm)及驻马外媒特派记者组织(FCCM)皆发文告谴责昨日的执法行动,人权组织“第19条文”(Article 19)也斥责政府蓄意惩罚异议者。

独立新闻中心执行总监瓦莎奈度(Wathshlah Naidu)指出,《半岛电视台》的专题影片释出以来,政府迄今并无举证驳斥报导,却不断对付媒体。

“政府迄今都没有提出可验证的事实和证据来驳斥《半岛电视台》的指控,以证明移民群体的基本人权并无受侵害。因此我们敦促政府执行独立的听证或调查,以判断纪录片中抛出的指控是否属实,而政府采取的行动必须立基于调查的结果。”

她举例《当今大马》、《南华早报》及《CodeBlue》近期都接连受当局对付,显示出政府有意地压抑媒体的批判及异议报导,进而严重损害人们的知情权利及言论自由。

独立新闻中心提出4项诉求:

(1)撤销所有针对《半岛电视台》及相关媒体机构如寰宇电视、UnifiTV及任何吹哨者的调查和威胁;

(2)捍卫媒体自由,创造媒体人员可以无需害怕因执行报导职务而受对付的环境,政府必须真正落实而非空口承诺;

(3)停止使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出版及印刷法令》、《煽动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及《电影发展局法令》等等的恶法;

(4)设立媒体评议会,以建立透明及独立的媒体自治单位,并杜绝政府恣意审查及惩戒特媒体异议的情况。

“履行职责不是罪”

另一边厢,驻马外媒特派记者组织则高呼“新闻专业不是罪”,并形容警方登门搜查之举乃是“过度行动”,展现出政府近几个月钳制不利于政府的媒体异议之趋势。

“本组织认为,(如果)政府认为媒体报导的非常重要,或是未能妥善地再现事实(misrepresentation of the facts),那么政府应当就新闻报导与媒体机构接触。”

“根据《半岛电视台》的说法,该媒体在释出那集影片指政府(不当)对待无证移工之前,已好几次寻求政府的意见。”

“不过,政府只有在影片释出后才来回应,首次回应则是在只有‘官媒’才可出席的记者会上,随后就是透过法律来回应。”

“驻马外媒特派记者组织重申,新闻专业不是一种罪行,媒体人员履行职责,不应面对任何刑事调查或罪控。”

无论如何,驻马外媒特派记者组织表明仍然愿意与政府“有意义地对话”,以共同探寻方案打造有利于媒体、政府及公众的新闻环境。

质疑搜查是否必要

此外,独立媒体运动则点出,《半岛电视台》此前已全力配合当局的调查工作,且全国总警长阿都哈密已说明该媒体机构人员仅是“证人”身份助查,而不是“嫌犯”。故此,独立媒体运动质疑警方大举搜查其办公室之必要。

“据悉,《半岛电视台》已全力地配合调查,7名职员也已受盘问。我们因而质疑是否有必要进一步搜查,扣押了媒体机构和人员所拥有的器材。”

独立媒体运动敦促政府勿将报导新闻的记者视为“罪犯”,反而应该积极修法保障媒体自由,并设立独立的媒体评议会促进媒体自治。

与此同时,非政府组织“第19条文”的亚洲区域总监马修(Matthew Bugher)也批判,大马政府持续地打击《半岛电视台》曝露它故意报复揭弊的记者。

“政府应严正调查影片中有关侵犯人权的指控,而不是去针对影片的制作者。……政府必须停止针对《半岛电视台》及国内其他独立媒体机构,新闻专业不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