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修订大专法令持观望态度
新青年吁高教部停止操控大学
马大新青年协会针对高教部终于肯俯顺民意答应检讨与修改大专法令保持观望态度。
马大新青年认为,今天高教部的让步是这几年来大专生不断努力的成果,也可意味着是马来西亚学生运动的再一次的短暂胜利,但离废除大专法令的最终目标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因此大专生们依然须继续为未完成的理念与目标而奋斗。
马大新青年协会外务副主席傅后特今日发表文告,呼吁高教部在今次的修改大专法令中,真正还给大学校园应有的自主权。
让学生学习如何管理自己
“高教部应停止一切对于大学直接或间接的操控。马大新青年认为校园的方针与决策应该交由校园的主体也就是学生与学术人员来决定,而并非把偌大的大学决策权只赋予大学校长。”
“同时,一间大学的行政架构应该是由下至上,而并非如现今的由上至下,唯有真正的做到由大学主体来管理大学方不违民主的精神,同时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样也更能够有效地管理一间大学。”
马大新青年协会也认为,修改后大专法令必须恢复学生会以让学生能学习如何管理自己。身为国家未来主人的大专生,如果连自我管理的能力与机会都没有的话,那么又如何在未来有效地管理国家。
确保公平与民主的校园选举
它说,新的法令也必须确保学生会是在一个公平与民主的校园选举中选出来,而并非像如今的学生代表理事会在充满争议的肮脏选举中产生。新的大专法令也必须让学生能进入大学决策委员会( Senate),让学生来参与大学方针的决策。
“在学术自由方面,高教部必须确保修改后的大专法令能让学术人员在大学里得到充分的学术研究的自由。这样能提倡大学里的辩证与研究的风气,而自由与健康的学术研究风气是每间大学所应该必备的。学术人员不能因为本身与高教部或政府的立场相悖而遭受到打压,反之应该在大学里树立自由与开放的思想意识,让学术人员能在没有任何威胁的情况下进行研究工作或发表任何的意见。”
须废除限制结社自由条文
它也认为,高教部必须废除臭名昭著,限制大专生言论与结社自由的第15、16条文。
“这两条条文在这二十多年来都不断地压制大专生。根据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中的第19、20条文,每个人都有权享有言论与结社的自由。我国的联邦宪法也阐明了每个人也都拥有结社与言论自由。而一条违宪的法律条文能存在长达数十年是令人纳闷的,也凸显了马来西亚民主沦陷的事实。”
它表示,这几年来,大专生失业率高居不下,主要原因是因为大专生缺少社交经验和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见。而演变至今的情况必须归咎大专法令中不允许大专生在未经过大学校长的同意下参与或接触任何社团或组织的条文。
它也认为,大专生本身拥有自己的想法和立场,而拥有投票权利的大专生也有本身的政治倾向。高教部不能利用一条无理的法令来压制大专生的思维,并且强制大专生接受他们的想法。因此,修改后的大专法令必须确保大专生拥有结社与言论自由。
它指出,现有的大专法令中的所有拥有"必须经过校长同意"的条文,都必须加以修改或删除。高教部必须尊重大专生的想法,而并非像家长式地管理方式。
马大新青年协会也重申本身对大专法令依然抱持必须废除的立场。如果高教部在修改大专法令时没做到以上几点,那这次的修改最终也只是沦为高教部安抚民怨的一场无意义的戏码。高教部在修改大专法令时需把符合民主与人权的法律精神贯彻在修改后的大专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