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的申请,以要求其砂校电供案的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出示委任状。

审理此案的高庭法官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裁定,哥巴斯里南是由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于2018年委任为此砂校电供案的主控官,没有证据显示他不符资格。

再尼指出,罗斯玛没有提供任何理据,来要求哥巴斯里南出示委任状。

“更重要的是,申请者没有提供任何理由,表明她有权索取委任状副本。”

再尼说,哥巴斯里南从一开始就担任这起案子的主控官,而申请人或其代表律师也没有挑起此事。

“每项申请都必须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但这项申请并没有。”

被告一开始未提异议

“哥巴斯里南从一开始就主控此案,也已经数次出席审讯。他主导此案的事众所周知。”

“申请人及其律师也从未就此提出异议。”

如此一来,再尼裁定,哥巴斯里南的主控官资格乃合法,因为他是由总检察长委任,除非有证据显示他不符资格。

“因此,这项申请被驳回。”

在砂学校供电弊案中,罗斯玛被控在2016到2017年之间,向太阳能供应商日拔公司,索取高达1亿8750万令吉及650万令吉的贿款,作为协助该公司取得教育部砂州乡区学校混合电供计划合同的酬庸,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的3条罪。惟她皆否认有罪。

7月10日,罗斯玛入禀法庭,要求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出示其主控官委任状。

哥巴斯里南也是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贪腐案的主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