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接获水源污染报告,总检长否认无所作为
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驳斥雪州大臣阿米鲁丁的指控,否认总检署未对之前污染雪州水源的公司采取行动。
依德鲁斯哈伦昨天发表文告,指雪州当局从未将造成今年3月17日水源污染,或任何其它有关污染雪州水源的案件转交给总检察署。
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驳斥雪州大臣阿米鲁丁的指控,否认总检察署未对付过去污染雪州水源的公司。
依德鲁斯哈伦(下图)昨天发表文告表示,雪州当局从未将造成今年3月17日水源污染,或任何其它有关污染雪州水源的案件转交给总检察署。
“(在9月3日的万挠贡河水源案),各执法当局展开了联合调查行动。”
“总检查署获告知,各单位已经开档调查,之后才会交总检察署展开进一步行动。”
“因此,于9月7日中午12点49分刊登在《自由今日大马》的雪州大臣声明,指总检察署没有对污染水源案采取行动,是不正确和完全没有根据的。”
肇事公司是同一家
今年3月17日傍晚,雪兰莪河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滤水站,以及兰斗班让滤水站因发现受异味污染,而被迫暂时关闭。
而肇事的公司与这次造成贡河水源污染的是同一家公司,即Yip Chee Seng & Sons有限公司运作的重型机械维修工厂。
根据雪州行政议员许来贤之前透露,该公司在今年3月18日就因为犯下类似的违法行为而遭到罚款6万令吉。
州政府无权施刑罚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阿米鲁丁声称州政府当初调查了这起案件,但总检察署最终却未采取行动。
“我们在调查4月份的污染事件时面对困难,但最终总检长却未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
他也表示,州政府无权对那些造成水源污染者施予刑罚。
“只有环境与水源部可以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对付那些违法者,这是联邦法令。”
从未接获调查报告
不过,依德鲁斯哈伦在文告中驳斥指控,澄清总检察署并未接获雪州当局的任何报告。
他指,上述案件是由雪州水源管理局、雪州水供公司(Air Selangor)、雪州环境局、士拉央市议会和雪州环境委员会进行调查。
而雪州环境部之后向Yip Chee Seng & Sons有限公司发出30张罚单,罚款额为6万令吉。
“发出罚款单前,(雪州当局)并未向检察署出示任何调查报告。”
“除了2020年3月的罚款单并未咨询总检察署之外,到目前为止,总检察署也未收到任何有关雪州水源污染的任何调查报告。”
9月3日,雪州水供管理局指出,由于贡河的工厂排污污染了滤水站原水,以致影响1292区的居民的水供。
贡河是森峇河(Sungai Sembah)的其中一个支流,森峇河的水汇入雪兰莪河(Sungai Selangor),而雪兰莪河下游有滤水站。
无论如何,雪州政府已经封查肇事的Yip Chee Seng & Sons有限公司,也逮捕了该工厂的4名拥有人。
根据环境及水务部长端依布拉欣在上周表明,政府预计这周就会提控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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