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选提名前夕加控二罪,冠英质疑有政治动机
尽管之前的“本周一再度被控”传闻落空,但前财政部长林冠英如今将于后天面对今年第四度的提控,进而增加两项控罪。
《透视大马》报道,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今日在林冠英的案件过堂时,向吉隆坡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如是说。
中午12点22分更新
尽管之前的“本周一再度被控”传闻落空,但前财政部长林冠英如今将于后天面对今年第四度的提控,进而增加两项控罪。
《透视大马》报道,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今日在林冠英的案件过堂时,向吉隆坡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如是说。
“我们已经向被告发出传票,通知他将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下被控两项罪名。”
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为“不诚实盗用财物罪”;罪成者可面对最高5年、最低6个月的监禁,以及鞭笞,和/或罚款的刑罚。
据报道,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也已证实接获传票。
控诉遭政治提控
根据《马来邮报》报导,林冠英步出法院后向媒体记者表示,在沙巴州选提名日前夕再度面控,这实属含有政治目的的提控。
“反贪会在沙巴州选提名日的前一天来提控,这真是含有政治动机的行动。”
记者询及面控之后会否到沙巴助选,林冠英称这项加控影响其原有的竞选行程安排。
“会(到沙巴助选),不过我星期六提名那天就无法去。我想你可以自己判断,为何对方选星期五。这个时机对另一方(指国盟)来说很美好,他们不惜代价要赢得沙巴州选。”
“我的意思是说,这任由他们决定,不过我的(竞选)准备工作肯定会受影响。”
林冠英也是行动党秘书长,他上个月因为槟海底隧道案和洗钱案,分别于7、10和11日三次在吉隆坡和北海地庭面控,但他一律否认罪名,要求审讯。
匿名消息上周三透露,林冠英本周一(7日)或在槟城北海地庭,再面对2项在槟海底隧道案失信挪用资产的控罪。
抨反贪会先爆料
林冠英今日也控诉,反贪会公布提控消息前预先向媒体爆料,显得缺乏专业及有欠公平。
“我上个星期去了沙巴,我身处沙巴内陆地区时,新闻就出来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故意的,不过为何要这样向媒体爆料?反贪会这么做,非常不专业也不公平。”
“当时我还没收到反贪会的任何消息,但是反贪会却把消息告诉媒体。显然这是要扰乱我在沙巴内陆的竞选工作。他们在尚未通知我之前就向媒体爆料,显示了这实属政治目的的行动。”
沙巴州选将在9月12日提名,9月26日投票。按照选举法令,竞选活动应在提名后才正式开始。
林冠英上周入境沙巴时曾一度遭移民局挡下,惟反贪会否认限制其入境沙巴。沙巴看守首长沙菲益却告诉林冠英,其名字出现在反贪会的监视名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