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条款联盟”将要求会见首相阿都拉,以澄清它所主办的宪法权力论坛与“跨宗教理事会”(简称IFC)无关。

阿都拉是在去年2月26日,拒绝成立“跨宗教理事会”的建议。

他在昨日劝请各界,勿参加任何有关“跨宗教理事会”的活动,以及停止举办宗教自由座谈会。

他说,由于内阁较早时已决定展延成立“跨宗教理事会”,因此没有必要再进行相关课题的座谈会,也没有必要针对成立“跨宗教理事会”的课题讨论。

阿都拉说政府担心,如果让有关课题座谈会继续举行,可能会提出一些让人担忧的宗教论调,甚至引发一些不愉快的事件。

在联合文告中,“第11条款联盟”指出,在未来的活动策划中,它将会铭记阿都拉的忧虑。

“我们将要求与他会面,以进一步了解他会的忧虑,并澄清把我们与“跨宗教理事会”串联在一起的误解。”

文告也说“联盟成员将会在近期会面,并在讨论未来计划时,仔细考虑首相的忧虑。”

信仰自由与法庭权限掀争议

“第11条款联盟”由13合组织组成,成员包括律师公会、回教姐妹组织(Sister In Islam)、全国人权协会(Hakam)、国民醒觉运动、妇女支援组织、妇女集体发展组织、马来西亚人民之声、马来西亚四大宗教咨询理事会等,并非单一非回教徒联盟。。”

它是继国内发生几宗非回教徒与回教徒的争议性案件后成立。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爬山英雄慕迪逝世后发生的争尸案,因为死者被指生前已经改信回教。

有关宪法条文121(1A)的回教法与民事法的权限争议,导致非穆斯林家属无法获得法律保障的案件,与宪法第11条赋予人民信仰自由权力等议题,皆是“第11条款联盟”的关注点。

槟城、新山论坛遭激烈反对

一些回教徒则把“第11条款联盟”的成立与积极组办活动的举动,视为威胁回教在马来西亚的地位。因此,在槟城与新山举办的两场论坛,分别引发了回教徒在会场外示威抗议。

但是“第11条款联盟”的全国巡回论坛却遭受穆斯林非政府组织的激烈反对,被视使用法律手段,来威胁回教在马来西亚的地位。

因此,“第11条款联盟”日前在槟城与新山所主办的两场论坛,就分别引来了以穆斯林非政府组织、回教党和巫统党员的场外示威。在槟城举行的论坛由于遭受阻饶,而被迫草草结束;但是在新山的论坛,却在警方的高度戒备下,成功举行。“第11条款联盟”也正计划在其他的城市举办类似的论坛。

“第11条款联盟”也重申其论坛所讨论的宪赋自由信仰权力与“跨宗教理事会”无关。

文告指出,“我们对阿都拉,根据广传的错误看法,既联盟的目的是想要重新恢复设立“跨越宗教理事会”而下令禁止论坛的文告,感到很忧虑。”

“我们希望在此澄清,“联邦宪法维护全民权益”论坛与“跨宗教理事会”完全无关。”

它也解释说,有关的论坛将集中讨论宪法所赋予的权利。

“有关的论坛也要提出公民社会的忧虑,因为当前法庭不明确的权限,导致许多人求救无门,无法通过法律来纠正。”

“有关的论坛根本不曾谈及成立“跨越宗教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