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捍卫自由律师团日前评议新加坡樟宜监狱以不法方式完成死刑,遭该国勒令纠正文章。捍卫自由律师团遂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介入此事,惟大马总检察署提出反对。

如今,捍卫自由律师团进一步起诉大马政府,指大马政府无法捍卫该组织的言论自由,更导致其可能面对新加坡反假新闻法令的制裁。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及其顾问苏仁德兰(N Surendran)通过Messrs Daim & Gamany律师楼,在9月18日入禀吉隆坡高庭。

这起诉讼将大马政府列为唯一答辩人。

事缘,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根(K Shanmugam)援引备受争议的新加坡反假新闻法令,指捍卫自由律师团在部落格评论新加坡樟宜监狱以不法方式完成死刑乃是造假。

因此,捍卫自由律师团在今年年初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尚穆根。该组织要求法庭宣判尚穆根的指示无效,无法强制该组织修改文章,同时也不可强制要求该组织遵守新加坡的《2019年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POFMA)。

总检署反对起诉尚穆根

根据捍卫自由律师团的最新诉状,大马总检察署认为,上述诉讼乃滥用法庭程序,而吉隆坡高庭无权裁决新加坡POFMA是否有效,因此提出介入申请。

吉隆坡高庭在6月22日批准总检察署介入此案,因此捍卫自由律师团进一步入禀诉讼,起诉大马政府在本起事件中未捍卫该组织的言论和表达自由。

自由律师团的最新诉状指出:“根据以上种种,答辩方(大马政府)通过总检察署所采取的行动,已经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

“本质上,答辩方准备允许国外的法律干预起诉方的言论自由。因此,答辩方无法履行其保护公民的职责。”

诉状进一步指出,这令起诉方担忧,新加坡政府将来可能会援引《1971年传票及令状(特别规定)法令》(Summons and Warrants (Special Provisions) Act 1971)等法律,传召起诉方至新加坡法庭面控。

10月19日进入案件管理

捍卫自由律师团的代表律师沙西阿德里(Shahid Adli Kamarudin)今日受询时,向《当今大马》证实这起诉讼。

他补充,吉隆坡高庭主簿署择定10月19日进入案件管理程序。

指控不法方式完成死刑

1月16日,捍卫自由律师团发表文章指控新加坡樟宜监狱使用不法方式完成死刑,如死囚的绳索断裂,受过特别训练的监狱官会猛踢死囚颈部直至断裂。

捍卫自由律师团声称曾联系新加坡当局求证,但不得要领。随后,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根援引《2019年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指示该律师团“纠正”网上的文章,且指责该文章含不实元素。

不过,捍卫自由律师团拒绝服从“纠正指示”。根据新加坡媒体的报道,新加坡政府已下令屏蔽该律师团的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