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之前裁决,毕马威(KPMG)稽查师在一马公司案件上违反专业操守。随着有关稽查师向法庭挑战该决定,作为答辩方之一的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理事会如今申请撤销诉讼。

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MIA)理事会是通过Messrs Mohanadass Partnership律师楼,于9月18日向吉隆坡高庭主簿署申请撤销案件。

8月25日,财经媒体《The Edge Markets》报道,毕马威的一名稽查师阿末纳兹里(Ahmad Nasri Abdul Wahab)向吉隆坡高庭取得准令,以针对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理事会和另两个答辩人的决定,提出司法审核。

另外两个答辩人分别是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纪律上诉局和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

暂禁公布和执行决定

报道也指出,阿末纳兹里成功取得临时庭令,以在法庭审结他的司法审核申请前,暂缓纪律局公开和执行针对他的纪律行动。

根据报道,3个答辩人都对有关临时暂缓令毫无异议。

报道说,阿末纳兹里的司法审核主要是挑战,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纪律上诉局今年6月12日的决定。该上诉局确认了纪律委员会早前的调查结果,即阿末纳兹里拒绝提供有关一马公司的账目和资讯,进而犯下了不专业的行为。

此外,报道指出,阿末纳兹里在司法审核中也寻求推翻,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去年5月17日的调查结果。

要求停止被列答辩方

根据《当今大马》今午读获的文件,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理事会是根据2012年法庭条规的第18号令19 (1)(a)条文,提出撤案申请。

该条文赋权,高庭在任何阶段都可基于,某项法律行动缺乏合理的原因,而指示撤销有关诉讼。

另外,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理事会也援引2012年法庭条规的第15号令6(2)(a)条文,申请停止被列为此诉讼案的答辩人。

有关条文允许,法庭在任何聆讯阶段谕令某人停止成为诉讼案的当事人,如果有关人士被发现是不当或不必要地被列为当事人。

称没有涉及纪律程序

根据有关撤案申请,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理事会指出,阿末纳兹里寻求的救济跟该理事会完全无关。

理事会声称,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才是纪律委员会和纪律上诉局的决策单位。

“第三答辩人(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理事会)未涉及申请人(阿末纳兹里)任何阶段的纪律处分程序。”

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的理事会也点出,高庭的临时暂缓令只对第一和第二答辩人,即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纪律上诉局和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产生约束,而他们根本不必被列为诉讼案的答辩人。

根据电子法庭系统网站,吉隆坡高庭主簿署将在10月28日,针对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理事会的撤案申请进行案件管理。

《当今大马》正尝试向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理事会的律师寻求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