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22分更新

总检察署证实,警方已经完成有关原产业部长凯鲁丁涉嫌违反隔离令的调查,而该署不会提控凯鲁丁。

总检察署今天发表文告说:“警方接获报案指这名部长在复苏期限行令(RMCO)期间从土耳其返马,原本理应在2020年7月7日至7月21日强制居家隔离,但却违反隔离令。“

“警方已彻查相关投报;调查报告随后已呈到总检察署,等候进一步指示。”

“经过完整的考量及评估所有证据后,总检察署发现,负责履行(卫生)部长赋予斟酌权之政府官员,并没有发出居家隔离及观察令。此居家隔离及观察令如同申诉人说的,应根据第342号法令的第15(1)条文规定下发出。

第342号法令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令》,根据第15(1)条文,卫生部应发出一份称作“Form 14b”的文件,以要求特定人士居家隔离或接受医疗观察。

“缺乏充分的证据”

“根据以上的考量,总检察署决定不提控该名部长,因为缺乏充分的证据,无法达致法律规定的举证要求。”

总检察署发文告指出,此法令规定接获隔离或观察令之后,违反隔离规定才构成是犯罪行。

“总检察署基于上述考量认为,此案无法满足此法令所需的举证责任(burden of proof),在没有充足的证据的情况下,总检察署决定不对这名部长提出任何罪控。”

两次检测呈阴性

总检察署指出,当细读警方调查报告后发现,凯鲁丁是在2020年7月3日前往土耳其,并在2020年7月7日返回马来西亚。

“这名部长返抵吉隆坡国际机场之后,他接受了健康检查及2019冠病检测(拭子检测),而当时的检测呈阴性。”

“根据第342号法令(1998年传染病防治法令)第3条文委任授命的卫生部官员,允许这名部长回家。”

“这名部长为了在2020年8月17日到国家王宫参与典礼,他随后在2020年7月10日在吉隆坡医院(HKL)接受第二次的健康检验。第二次检测也呈阴性。”

一般而言,接受隔离观察14天的人士会在隔离结束前夕,再次接受冠病检测确保没有染病;若凯鲁丁遵守隔离令,他的隔离应在7月21日才结束,但他却在7月13日出席国会。

前原业部长郭素沁8月18日揭发“部长违令”后引爆民怨。惟卫生部四天后声称,早在8月7日就已开出罚单且凯鲁丁已缴费罚款,这种说法随后招来“倒填日期”包庇的质疑

此前违反隔离令的常民百姓曾遭提控、监禁及罚款上万令吉,部长违令却免遭提控因此民怨四起。凯鲁丁曾道歉并捐出部长薪资,但他坚持不是在“公务上犯错”所以不愿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