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民主行动党火箭行动队主席刘永山今日向灵市市长发出3个诉求,同时要求市政厅谨慎小心态度批准新的广告牌。

他说,虽然八打灵再也市政厅最近针对广告牌风波面对居民的强力质问,但是市政厅管辖范围内最近依然出现许多崭新林立的广告牌。

他发表文告指出,其中有一部分的巨型广告牌侵占行人道,并且太过靠近大马路,除了对路人和驾车人士构成的性命威胁之外,也完全不符合‘安全城市’和‘以人为本’的概念。

“其中一面就是位处大学路,在灵市17区附近,靠近《星洲日报》总社的广告牌。这面广告牌是由Spectrum广告公司承建,市政厅批准号码是MBPJ78873。虽然这个广告牌已经设立许久,但是迄今该广告公司还没有为这面广告牌增设灯光设备,因此夜间不能照亮路面情况。”

刘永山指出,一般广告公司如果要在某一个地方设立广告牌,它必须向地方议会申请准证,并且必须和地方议会签署和约,缴付一笔执照费之后,才能正式兴建广告牌。

“一般来说,合约的内容阐明广告公司必须遵守的条规,这包括广告牌的安全距离、尺寸和数量等等,但是问题在于这份合约并不是公共文件,一般人士不容易获得有关和约。这就容易导致黑箱作业的事件。”

他说,虽然八打灵再也的广告牌风波一再闹大,但是八打灵再也的广告牌数量一直都在增加。

“我们对这种趋势表示担忧,因为当市长还没有针对这一连串的问题给予满意答复之际,市内各种来历不明,并且对行人安全构成威胁的大小广告牌到处林立。如果市政厅有诚意减少市内的非法广告牌,那么市政厅应该在这事件不宜过于宽松,而应该采取谨慎小心态度批准新的广告牌。”

建广告牌需先与居民对话

刘永山表示,他们向市长提出以下3个诉求:

1.要求市长公布,在有关风波尚未获得圆满结束之前,暂时停止广告公司在到处建立巨型广告牌,以避免某些不负责任的广告公司随处设立不合法的广告牌,破坏市容、对行人构成性命威胁。

2.要求市长拟定一项政策,即市政厅在批准任何广告公司在其管辖范围内建立广告牌,必须事先和居民召开对话。

3.市长曾经表示市政厅已经拆除部分不合法的广告牌。为示透明,我们希望市长能每周公布这些被拆除广告牌的位置、尺寸以及它们是哪一家广告公司所竖立的。

刘永山也宣布,八打灵再也火箭行动队目前正在收集威胁路人和驾车人士的广告

牌资料,希望八打灵再也市民能够向行动队列举他们地方上这一类型的广告牌,不管这些广告牌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市民可以联络刘永山(016-3231563/03-79578127)或刘天球(012-201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