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过当压制言论自由,CIJ促警方停查辱元首案
警方开档调查4宗涉嫌侮辱元首的案子,但独立新闻中心(CIJ)质疑警方行动有违宪法所赋的言论及表达自由权,并疾呼警方停止调查。
独立新闻中心(CIJ)执行总监瓦莎奈度(Wathshlah Naidu)今午发文告指出,警方调查所谓“可能涉嫌煽动”的社交媒体帖文,已侵犯言论及表达自由。
警方开档调查4宗涉嫌侮辱元首的案子,但独立新闻中心(CIJ)质疑警方行动有违宪法所赋的言论及表达自由权,并疾呼警方停止调查。
独立新闻中心(CIJ)执行总监瓦莎奈度(Wathshlah Naidu)今午发文告指出,警方调查所谓“可能涉嫌煽动”的社交媒体帖文,已侵犯言论及表达自由。
她强调,国际人权规约如《世界人权宣言》及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10条文,清楚保障言论及表达自由,且这项自由权有利促进社会沟通及交换意见,在健康的民主社会提供替代的观点。
她说,相对的是,《煽动法令》及《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向来备受诟病,乃是过时且压迫的恶法。
“独立新闻中心重申,煽动法令是个主观武断的法律,可以轻易遭人滥用来压制异议,即便根本没造成什么社会秩序或国家安全威胁。”
执法过当压抑公共讨论
瓦莎奈度指出,某些言论尽管可能令人感受到冒犯,但并不必然构成国家安全或对社会造成重大威胁。
她认为,警方执法过当,恐压抑健康的公共讨论。
“当某些言论遭解读成侮辱及冒犯时,言论本身其实并不必然威胁国安或社会秩序,因此也不构成刑事提控的正当理由。”
“以过当的方式讲言论表达刑事化,可让原本有助提升民主人权原则的公共讨论无以为继。”
再促政府废除修订恶法
她也希望政府能打造鼓励批判思考、辩论、透明及可问责的政府体制,确保捍卫基本人权。
有鉴于此,独立新闻中心敦促政府停止援引这些恶法来钳制异议,阻扰人民行驶其宪赋人权。
她呼吁警方停止调查之余,也敦促废除或修订《煽动法令》及《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警察开4案查侮辱元首
全国刑事调查总监胡西尔今早证实,警方援引《煽动法令》第4(1)条文及《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四宗案件,其中包括了行动党双溪比力州议员刘天球。
刘天球是因分享泰国反政府抗争集会的照片时写道“曼谷现况,他们正在向王室说不。”,而遭警方指控“涉嫌掀动对王室或政府的厌恶及轻蔑侮辱”。
与此同时,推特用户“Uncle Ireeve”、推特用户“Liew Lip Nan 刘立楠”以及面子书用户“Ho Ruey Terng”则同样因言获罪,其中一名疑是刘立楠的52岁男子已遭警方逮捕,且预计将延扣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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