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都妇女英迪拉今年10月起诉全国总警长等4造,吉隆坡高庭如今指示阿都哈密和另造3答辩方提交抗辩陈词。

吉隆坡高庭是今早透过法院电子系统,为此案进行案件管理时,发出上述指示。

英迪拉的辩护律师拉杰斯(Rajesh Nagarajan)今日也证实,法庭要求答辩人在12月2日当天或之前,提交抗辩书。

“法院指示,辩方要在2020年12月2日当天或之前,提交抗辩书。此案的下一次透过电子系统进行案件管理是定在2020年12月30日。”

此外,诉方也需在12月16日或之前,回复辩方的抗辩书。

庭方今日也指示,若任何方要提出非正审申请(Interlocutory Application),应在下次案件管理前提出。

英迪拉是于10月28日入禀诉讼,将总警长、警队、内政部,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并索偿1亿令吉。

英迪拉寻女11年

英迪拉的前夫立都安(Riduan Abdullah)在2009年,单方面擅自为3个孩子改信伊斯兰,随后强行抱走11个月大的幼女柏珊娜,从此消失无踪。

经漫长诉讼,联邦法院于2018年1月裁定,孩子改教需父母双方联合同意,进而否决了立都安为孩子改信的决定。

2016年,联邦法院也曾裁示,立都安应交出柏珊娜,同时下令时任总警长卡立缉拿立都安,惟警方多年来始终无法找到立都安及柏珊娜。

今年1月31日,阿都哈密声称自己知道立都安藏身之处,并促对方勿再躲藏,现身解决问题。惟阿都哈密也坚持,要为这宗争子案寻求圆满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