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律师公会今日呼吁政府,立即全面和公正的重新检讨1988年司法危机事件,以揭发被尘封的真相,进而恢复我国司法的独立。

律师公会主席杨映波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前首相马哈迪对现任首相展开抨击,并且提出多项如言论和新闻自由、贪污和负责任等重要课题。

“出乎意料的是,这种改革的呼声,是来自一名在位时曾经扼杀和捆绑各种自由的人......现任首相所继承的系统和环境并非他新创的。现任政府在过去3年来进行了某个程度上的松绑。应该批评的是,现任政府未有迅速地纠正过去政府所留下的各种问题。”

他表示,其中一项造成我国民主和司法严重创伤的,就是1988年发生的司法危机事件,既司法机关遭到行政权的攻击,并导致3名法官遭到革职。

三权分立如脏纸巾般遭摒弃

他说,1988年司法危机事件是大马司法界最黑暗的日子,也是行政权入侵司法权的病态时刻。

杨映波形容,在这起事件中,三权分立制度就像是一张脏污的纸巾般遭到摒弃,司法独立就像毫无用处的地毡一样被践踏。

“这可耻的事件对马来西亚社会所遗留下的伤疤,至今仍无法痊愈。伤口从来没有痊愈。社会将继续为这18年前的不公正事件受苦,并引发其他不公正的事情。”

“我们的司法制度已经今非昔比。目前是时候纠正过去的错误。唯有正面的改正错误,无论过程有多痛苦,我们才可以消除这些过去带来的伤害。如果我们继续把事情扫入地毡,假装灾难从未曾发生过,对我们是毫无利益可言。”

杨映波说,律师公会呼吁政府毫无隐瞒及全面的重新检讨1988年事件,以便恢复过去在政治角力中所丧失的法官尊严和司法独立。

“这是绝对重要的,不只是为了法官,也是为了那些在颠覆公正的无影手之下受害的人士。历史需要真相,而社会要求的是公正。如果司法制度能遭到破坏,如果那些一手造成或允许这种破坏的人士能够逃过制裁,那么社会人士将对公正无望。”

87年巫统党争引发司法危机

1987年巫统党争期间,前财政部长东姑拉沙里挑战马哈迪的巫统主席职。仅差43票败北的拉沙里,因此通过11名巫统党员,向法庭申请宣判巫统选举无效。结果,巫统因有些不合法支部参与选举,而被哈伦法官宣判为“不合法社团”。

针对这个备受关注的判词,11名巫统党员上诉到联邦法院。当时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沙烈阿巴斯,鉴于这个案件影响深远,决定由全部9名联邦法院的法官共同审理。

1987年,马哈迪政权采取“茅草行动”,在全国大事逮捕民主人士和异议份子。当权者援引“内安法令”,无审讯地扣留了106人。

由于许多政扣者纷纷向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当政者于1988至1989年通过国会,两度修改“内安法令”,几乎完全剥夺了法院“司法审查”的权力。只在审判程序上,法院才能有些司法审查的权力。

由于当时马哈迪在国会内外,不时对司法机关提出各种不友善的批评和指责。为此,沙烈阿巴斯和20名法官正式会谈过后,于1986年3月26日,向最高元首和各州统治者提呈了一封公函,述说首相对司法的言谈不当的地方。此事引起马哈迪极度不满,最终导致沙烈阿巴斯被撤职。

沙烈阿巴斯被撤职后,联邦法院旋即改由三司会审巫统党争案,驳回11名巫统异己分子的上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