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马哈迪感叹,马来西亚今年发生许多事件虽然表面上依据法治原则处理,但最终却严重伤害法治和民主精神,人民甚至很可能会看到罪犯逍遥法外。

马哈迪也是浮罗交怡国会议员。他今日在部落格撰文说明,在民主制度下,政府和人民都必须遵从法治。

“我们大家都相信,若我们这么做,我们就能享受良好施政,人民获得法律保障。”

“然而,我们现在却看到法律遭利用,去执行那些看来是不民主或不公正的事情。”

感叹法律无法伸张正义

马哈迪接着不点名提及喜来登政变、沙巴解散州议会事件、前沙巴首长慕沙阿曼46项贪污洗钱控罪撤销、前首相纳吉缠身贪污案等事件,说明这些虽然是错的事情,但是最终却遭检控单位撤销案件,或者掌权者依照某些法律而无需受罚,或依法赦免等。

“或许迟些那个偷窃政府数百万令吉的人,最后也能获得赦免。那也是依法行事。”

“这些事情都是根据法律办理。罪犯可以免于刑罚。可以不必畏惧法律而犯罪。”

他揶揄,这一切事件都是根据法治而为。

“我们即将看到罪犯能够依据法律,逍遥法外。看起来法治原则可以轻易遭滥用,而无法伸张正义。”

马哈迪的贴文并没有指出上述问题是否出自法律条文的缺陷,抑或检控单位、司法,乃至三权分立不彰等问题,反之将全部问题一股脑地称之为依照“法治”(rule of law)的结果。

马哈迪在希盟掌权任相时期,检控单位也曾撤销一些引人注目的法庭案件,如前财政部长林冠英的低价购屋案和一些希盟领袖的煽动法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