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伊刑法惩戒性少数?民间组织抨反醸暴力污名
首相署副部长阿末玛祖克日前倡议修改伊斯兰法庭法令严惩性少数引争议。二民间组织警告,将性少数列为罪犯,恐衍生更多社会问题。
G25杰巫组织今天发表文告指出,阿末玛祖克的倡议,恐让社会大众及潜在外国投资者,视为大马法律伊斯兰化的前奏,进而心生恐惧。
首相署副部长阿末玛祖克日前倡议修改伊斯兰法庭法令严惩性少数引争议。二民间组织警告,将性少数列为罪犯,恐衍生更多社会问题。
G25杰巫组织今天发表文告指出,阿末玛祖克的倡议,恐让社会大众及潜在外国投资者,视为大马法律伊斯兰化的前奏,进而心生恐惧。
“尽管伊斯兰法只适用于穆斯林,但人们仍会因此对大马前景持负面看法。”
此外,G25杰巫组织点出,若国家持续以严刑峻法对付性少数,导致他们因害怕被捕而拒绝接收健康检查,包含预防及治疗爱滋病,也会衍生出公共健康课题。
“G25认为,与性少数社群共处的最佳方式,就是让他们融入主流社会,尊重他们的宪赋人权及公民权利,而非把他们当作罪犯而歧视他们。”
“我们已处在能够预防及治疗爱滋病的时代,有证据表明,让性少数入罪、污名化和歧视是目前感染的主要因素。”
“若马来西亚希望成为穆斯林世界发达国家的典范,那就必须以人道方式,对待边缘群体,尤其是常常遭到污名化、被社会谴责的性少数社群。”
因此,该组织呼吁,政府应该拒绝阿末玛祖克的建议,以让大马成为关怀社会。
质疑将违反联邦宪法
另一方面,G25杰巫组织也提醒,阿末玛祖克指“所有州宗教机构及执法单位已接获指示,对付行为不当的性少数群体”一说,或有违宪之嫌。
“按照联邦宪法,除了联邦直辖区,伊斯兰事务属州的权限范围。联邦副部长下达这样的指令,已经抵触宪法。”
该组织也说明,根据多数州的伊斯兰法律,只有当一个人为了不道德的目的,比如从事性工作拉客而变装时,才会在伊刑法下构成罪名。
他们补充,若修订伊斯兰法律,依照宗教的”犯禁“概念惩戒个人,恐将违反联邦宪法。
根据刑法的原则,个人的”犯禁“,如不涉及伤害危害他人生命、财产或国家安全,就不应算作是刑事犯罪。
恐加深对性少数暴力
隆雪华堂妇女组主席黄玉珠也发表文告,表达对阿末玛祖克言论的深切不满。
黄玉珠强调,该组织坚决反对以宗教为名,侵犯性少数的权益;并提醒政府以科学的角度看待性少数。
“长期以来,普罗大众不仅认为性少数触犯法律、抵触道德标准,还将之视为精神疾病。”
“然而,科学已经证明,性少数并非精神疾病,而是一种自然现象。”
“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就从精神疾病的名单里删除了同性恋,也不再将性倾向视为任何疾病。 ”
“身为内阁成员,阿末玛祖克必须清楚这些情况。更何况,首相慕尤丁已建议东盟采取鉴定立场,对抗涉及性别及性倾向的仇恨言论。”
因此,黄玉珠促请阿末玛祖克停止歧视性少数,以免煽动性别及性倾向相关的仇恨情绪,酿成更多社会问题。
“隆雪华堂妇女组相信,若政府真的修法严厉对付性少数,等同变相鼓励针对性少数的骚扰及暴力事件,把他们推向更危险的境地,有违政府保护其公民权益的责任。”
“2019冠病疫情及水灾仍在蔓延,我们希望阿末玛祖克优先考量人民的需求,处理最迫切的课题。”
首相反倡议打击歧视
上周,阿末玛祖克受询时指,政府不排除修改《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更有效打击性少数群体的活动及“不当行为”。
不过,首相慕尤丁较后却在东盟会议上,建议东盟以更坚定的态度,反对仇恨言论,包括针对性别和性取向的骚扰行为。这让许多公民组织批评,首相的演讲与国内性少数群体的遭遇不符。
目前,多个州属的伊斯兰刑事法都有对付同性性行为的条文,并将之描述成“违反自然的性行为”。跨性别商人诺萨迦(Nur Sajat)此前则因以女装出席一场宗教活动,而被控侮辱伊斯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