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33分更新

2019冠病疫情除了威胁公共卫生,也同时引发居住问题。政府重新实施限行令后,规定公寓租户不得迁入或搬出公寓,引发后续的一箩筐问题。

公寓租赁所涉及的四大方,即业主、租户、房地产中介与公寓管理单位都申诉,禁搬令详情阙如,而且各个当局执行不一致,令他们无所适从。

吉隆坡蕉赖一所旧式公寓的居民委员会主席莫女士受询时透露,他们遇到的案例是,限行令实施之前,一名租户早已安排搬入,但限行之后,他陷入原本房屋租约到期,却无法搬迁到新家的窘境。

无奈之下,这名租户数度上门,向莫女士的公寓管理单位求助,冀望获准搬入新家,因为若无法搬迁,他就得同时承担两边的租金,财务负担沉重。

她表示,碍于政府颁布的防疫指南,他们请这名新租户向警方申请准证,希望取得警方“白纸黑字”批准后才搬家。

“一来是担心住户投诉的话,难向他们交待;再来是,如果他们遇到警方路障,也可以应付。”

然而,警方给这名租户的答复是“无需申请”,更把球踢回给公寓管理层,声称直接取得他们的同意即可。

根据国安会发布的限行令防疫指南,限行期间,所有公寓皆禁止人们搬出或搬进。

公寓管理单位陷两难

莫女士抱怨,公寓管理单位因此陷入两难困境——若要协助这名租户,就得准备遭受其他住户的质疑与批评,甚至可能触法,承担罚款。

“我们坚持不让他搬家,但他每天都上门来恳求……所以我们该怎么做?我们只能自己取舍、自己看着办。”

“最后,我们要求他去做2019冠病检测,他花了几百块,证明自己没有感染冠病。”

莫女士坦言,要求这名租户接受筛检并不公平,甚至自觉理亏,但无奈之下只能选择这个途径。

“我们也觉得对他不公平,但有什么办法?我们没有办法!”

“我们还可能受到租户控告,指责我们强迫他们筛检。”

批评当局决策不一致

莫女士批评,政府在制定与执行政策时应有一致的决策安排,以免实际落实规定的负责人自行酌量,承担后果。

产业经理黄伟益(下图)则向《当今大马》指出,有些人在限行期间租约到期,若不搬走就会惹来屋主不满,但当他们向警方申请搬家的许可时,却碰上不同结果。


“有些警局批准,有些警局不批准,他们说没有必要批准,这属于(公寓)管理单位的权力。”

黄伟益也是前丹绒国会议员。根据黄伟益所出示的一张照片,有一名槟城公众使用跨县申请的表格,向槟城东北县(Timur Laut)警局总部申请搬家,最终也获得警方批准。

大马房地产中介协会(MIEA)主席林文彬也有相同的观察。他说,目前各公寓单位各行其是,有些公寓不允许访客上门或租客搬家,有些却可以,令租房市场一片混淆。

准中介营业却禁看房?

林文彬(下图)也透露,许多房地产中介在专业人士名目之下,成功取得贸工部的批准信函,出门工作。

 

但另一边厢,公寓却遵循政府防疫指南,禁止访客上门造访或迁入公寓,令中介无法顺利带客看房或租房。

“(政令混淆)让事情更难办、更慢、更无效率。”

“我们不清楚究竟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

据林文彬观察,去年第一次限行令落实以来,租房市场就十分活跃,然而政令混乱却让他们无以适从。

他解释,住房是基本需求,当人们的收入减少时,较少人会购置房地产,而是改为租房。

“虽然租房中介面对很多问题,但他们也同时有很多客户……当人们的收入减少时,较少人会去购房,即使如此,你也需要地方住,这时你就要租房。”

他说,面对政令不明确,该协会只能提醒中介必须小心谨慎,避免违令。

根据房地部发布的限行令防疫指南,在限行期间,公寓管理单位不能召开屋主代表大会,不得接受访客,除非对方满足必要需求,如送餐、送快递或者照护住户等。

无法出租单位蒙损失

至于房东和房客,禁搬令也给他们带来麻烦。某个公寓单位的房东叶先生投诉,禁搬令阻碍他把单位出租,而蒙受损失。

“政府不允许我们离开家里,但我无法偿还费用时,谁对此负责?我也需要出租单位,在限行令期间赚钱糊口。”

他声称,他此前成功找到新租户,但对方准备迁入时,公寓管理单位却插手阻挠。

“我对这个不合法的政策十分失望,这个政策务必受挑战。”

无法搬离不友善公寓

此外,一名不愿具名的移工租户则向《当今大马》申诉,他的公寓管理单位此前要求他提供冠病检测报告,随后更因其外籍身份而不断针对他。

他指出,他在为其他因限行令而失去生计的移工筹募物资,但管理单位质疑他“为何这么富裕,有那么多物资”。

“我感到不安,毕竟他们是本地人,而我也知道人们多么讨厌移工。为了了结这些事,我只想要搬家。”

尽管已经觅得新住处,这名移工租户却碍于限行令规定,而无法搬离对他不友善的公寓。

《当今大马》之前报道,吉隆坡有部分公寓强制规定住户接受2019冠病检测,否则禁止这些住户入内。

国防部长依斯迈沙比里随后表示,政府允准公寓管理单位要求外籍住户检验冠病,而本地人则除外。不过,这项措施引来公共卫生专家、产业公会以及在野议员的不满。

房地部特别批准搬迁?

无论如何,这篇报道刊登后,《当今大马》取得一份来自房地部的信函,房地部表明,该部考虑特别批准分层产业的租户迁入或搬出。

根据这封志期1月27日的信函,欲申请搬家的租户必须提供新旧的租赁协议、新屋的买卖协议、来自警方的跨县或跨州批准、分层产业管理层的批准、具体的搬家日期与时间。

此外,有意搬家的个人、家庭以及搬家公司的员工,都需要检验证明他们没有患上2019冠病。

“建筑物专员部(COB)受促通知他们所负责地区的共管机构(JMB)与分层产业的管理机构(MC)这项特别批准,他们必须监督限行令期间,(人们)遵守所有规定。”

《当今大马》所访问的公寓管理层与房地产中介,之前皆不清楚政府有这项宣布。

《当今大马》已针对上述的问题,寻求国安会与房地部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