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刘特佐操盘1MBD,前执行长直言不敢违抗
前一马公司执行长莫哈末哈金供称,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是负责操盘一马公司的幕后主脑。
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今日下午在吉隆坡高庭续审。莫哈末哈金(Mohd Hazem Abdul Rahman)是第10名控方证人。
前一马公司执行长莫哈末哈金供称,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是负责操盘一马公司的幕后主脑。
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今日下午在吉隆坡高庭续审。莫哈末哈金(Mohd Hazem Abdul Rahman)是第10名控方证人。
莫哈末哈金接受辩方律师旺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交叉盘问时指出,刘特佐操盘一马公司,特别是投资方面,通常以电邮发出指示。
根据文件证据,刘特佐曾向旺艾祖丁发送电邮,提及一马公司收购独立发电厂丹绒能源(Tanjong Energy)及云顶杉原(Genting Sanyen)事宜。
旺艾祖丁就此向旺艾祖丁提出盘问。
根据哈金的书面证词,他声称,若公众提出质问,刘特佐会为收购提出辩护理由,以对外解释。
“刘特佐负责经营公司。如果我说的话有违指示,那会影响我(在一马公司)的事业。”
哈金解释,一马公司的工作惯例是必须跟随指示,如跟随刘特佐的指示,使用其提出的理由为一马公司收购发电厂而辩护。
旺艾祖丁:他有威胁开除你吗?
哈金:没。
旺艾祖丁:他有说,以你这样的态度(拒绝遵从刘特佐的特定指示),你在一马公司里不会有什么前途吗?
哈金:最好是跟从指示,否则最好离开。
旺艾祖丁接着询问,这样的惯例是如何出现在一马公司里时,是否不跟着团队,就会遭遇麻烦?
哈金解释,这不是意见是否受欢迎的问题,而是在于是否遵守刘特佐的指示。
他指出,担任一马公司执行长两年后,最终在2015年3月离职。
明天下午复审案件
此案由高庭法官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负责聆审,并会在明日下午1点半复审。
今日较早前,这起一马公司案无法在早上复审,因为纳吉及其辩护团队必须在吉隆坡法庭大厦的另一个高庭处理另一宗法律事务。
2018年9月20日,纳吉在一马公司资金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犯案时是大马首相,也身兼财政部长,而其掌管的财长机构全权拥有一马公司。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